鎢業綜合治理的實踐與探索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職能的不斷轉變和行業協會作用的不斷加強,如何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和企業依法經營的自律作用,促使我國有色金屬工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很有現實意義的研究課題。中國鎢業協會在鎢業綜合治理方面所做的探索與實踐也許還僅僅是個開始。
政府—宏觀調控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鎢在社會發展中的戰略作用
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對戰略資源的爭奪越來越激烈,礦產資源的戰略地位和對國家安全的保證作用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黨中央和國務院對鎢礦資源的開采、鎢品生產和出口貿易的總量控制非常重視。
1991年國務院將鎢列為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列為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的意義在于,實行有計劃的開采,根據市場對產品的需求情況或從國家經濟安全考慮,擴大或限制開采總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指出:加強礦產資源勘探,嚴格整頓礦業秩序,對重要資源實行強制性保護。國家經貿委《“十五”工業結構調整規劃綱要》指出:對鎢、錫、銻、稀土等礦產金屬實行保護性開采,加強宏觀調控。國務院批準發布實施的《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指出:限制開采鎢、錫、銻、稀土等礦產,嚴格控制開采總量;加強對鎢、錫、銻、稀土等出口優勢礦產的出口總量的調控和出口秩序的治理,鞏固和加強在國際市場的優勢地位,獲取最大的外貿經濟效益。
政府對鎢行業宏觀調控的目標是總量控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鎢行業發展迅速,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經過治理整頓,生產經營秩序有所好轉,但在一些地區亂采濫挖仍較嚴重,選冶企業的重復建設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不僅影響了我國鎢行業的正常有序發展,而且浪費了寶貴的鎢資源。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國家的寶貴資源,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國家決定對鎢行業進行綜合治理。
主要采取三項措施:一是對鎢礦開采進行全國清理,嚴格控制鎢礦開采總量;二是對鎢品生產經營秩序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格控制鎢品生產總量;三是加強鎢品出口管理,嚴格控制出口總量。
顯而易見,國家對鎢行業宏觀調控從鎢礦開采—鎢品生產—出口貿易進行綜合治理的集中點就是嚴格控制總量,并以此解決供大于求的問題,達到限產保值、保護資源的目的。
鎢業綜合治理顯現了政府宏觀調控的威力與效應
對我國鎢業存在的問題,中國鎢業協會多次進行反映和提出建議。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部委高度重視,朱镕基總理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批示。1999年2月25日國家經貿委、國土資源部出臺了636號文件,2000年10月21日外經貿部、國家經貿委、國土資源部出臺了523號文件,2001年3月2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了80號文件……國家領導人的重要批示和這些文件的出臺,在國內外鎢業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推動了我國鎢行業的綜合治理,對我國鎢業形勢的好轉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也使國際鎢市場走出低迷,鎢價持續上揚,鎢行業的綜合治理,將為我國鎢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和營造良好的環境。
協會—橋梁與紐帶
政府部門授予協會部分職能
中國鎢業協會作為政府與全國鎢企業間的橋梁和紐帶,遵循“為政府服務、為鎢企業服務、為振興鎢業服務”的宗旨,在鎢行業的綜合治理和鎢的總量控制方面,努力發揮了社會中介組織特有的作用。
在鎢業的綜合治理和總量控制方面,國家有關部委已通過有關文件授予了中國鎢協部分職能,比如:研究、制定行業自律機制,完善行規行約,調整和擬訂鎢品的行業平均成本價或最低限價;對鎢品生產和出口企業間簽訂的出口代理或供貨合同進行監督,確保出口的鎢品來自于有出口供貨資格的生產企業;對申報出口供貨資格的企業提出審核建議并進行監督;出口供貨資格的鎢品生產企業不得收購無采礦許可證和無加工許可證的產品,中國鎢協要對此進行監督檢查等等。
協會與政府部門直接的聯系和交流
國土資源部開發管理部門委托鎢協:對鎢礦企業開采資格進行初審,提出2002年鎢礦開采總量和生產配額指標分配的實施方案,以及調查處理國有大中型鎢礦山內及其附近違法采礦問題。
國家經貿委于去年8月份根據鎢協提供的情況提出了《鎢行業綜合治理的進展情況、問題及建議》的報告。8月29日,吳邦國副總理在國務院《專報信息》上作了重要的批示:
“建議很好,請經貿委繼續從鎢的開采、鎢品的生產和出口三個環節進行綜合治理,地方和各部門都要從維護國家利益的大局出發,服從經貿委的宏觀調控,否則當前的大好形勢又可能毀于一旦。”
協會配合政府部門落實各項政策、措施
目前,鎢行業綜合治理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各項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規和各項措施都已經配套齊全,關鍵是落實。
落實什么?主要是落實總量控制要定點生產、配額生產,限額出口,實行嚴格的總量控制。主要抓兩頭:一頭是抓龍頭及出口,外經貿部控制鎢品出口總量,從1998年鎢金屬量3萬多噸降到去年的1.70萬噸,另一頭是抓源頭,即控制鎢精礦和鎢品的生產總量。國家經貿委和國土資源部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外經貿部公布了13家
出口供貨企業名單,國土資源部公布了兩批具有采礦資格開采企業名單。中國鎢業協會在其中均受政府之托,承辦了有關具體工作。
企業—依法自律
行業自律的條件已具備
國家關于鎢業治理整頓的文件全面出臺和配套齊全,有關入圍企業名單審查完畢并公布,建立鎢行業自律的機制的條件基本成熟,鎢協就發揮協調功能,通過行業自律的機制的條件基本成熟,鎢協就發揮協調功能,通過行業自律,維護企業間的正當競爭秩序。企業間共同進行行業自律,一要依法,二要自愿,三要堅持“民主協商,互相監督,自我約束”的原則,而政府出臺的各項法規和配套政策就是“游戲規則”。
各項政策、法規得到企業的尊重和執行
各方面都能服從國家利益的大局,礦業綜合治理才能奏效。政府在高效利用戰略資源方面有特別關鍵的作用,法律法規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我國已制定許多關于資源保護和開發方面的法律,這需要人們尊重并認真執行。所以,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為外,企業的行為也很重要。
為了更好地保護國家的鎢資源,把我國鎢資源大國變為鎢經濟強國,鎢礦企業責無旁貸。為控制鎢精礦生產總量,國土資源部公布了具有采礦資格的鎢礦企業名單,又即將對公布的鎢開采企業下達生產配額計劃,這樣對開展鎢礦行業自律已經創造了條件。
鎢業綜合治理任重而道遠
新世紀之初,我們已經看到了鎢業振興的曙光。但必須清醒地看到:鎢業綜合治理仍然任重而道遠。雖初見成效,但鎢價仍有起伏,待解決的問題仍然不少,關鍵在于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把總量控制下來,把價格穩定下來,難度還很大。朱镕基總理在九屆人大五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在去年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以更大的決心和更有力的措施,把這項工作(指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堅決關閉產品質量低劣、污染環境、破壞資源、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廠礦。”為此,我們堅信,實現我國鎢業的振興,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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