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主采鎢總量 鼓勵綜合回收鎢
——國土資源部下達2008年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
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下達2008年鎢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65號文),2008年全國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66,850噸(折合65%WO3噸),比2007年的59,270噸增加7,580噸,增長12.79%。其中:主采鎢總量控制指標59,440噸,比2007年的54,810噸增加4,630噸,增長8.45%,湖南、甘肅、廣西和福建分別增加1,980噸、1,500噸、250噸和900噸,江西、云南、廣東、內蒙古、浙江、安徽和青海未增加,與去年持平;綜合利用回收鎢指標7410噸,比2007年的4,460噸增加2,950噸,增長66.14%,江西、湖南、廣東、河南、廣西和內蒙古分別增加700噸、100噸、50噸、1,500噸、200噸和400噸,浙江和青海未增加,與去年持平。
《通知》要求:各有關省(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鎢礦開采總量控制工作。一是繼續實行開采總量控制責任狀和合同書制度,明確權利和責任;二是落實專人對礦山企業控制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監管,發現超指標生產、假借主采其它礦種之名偷采以及不按規定按時上報數據、不接受監督檢查等違法行為要及時依法查處;三是嚴格執行統計報表制度。國土資源部將適時組織對鎢礦開采總量指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鎢是國家控制開采的戰略資源,從2002年開始,國家實行鎢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并暫停頒發鎢礦采礦許可證。近幾年,我國經濟保持平穩、快速發展,國內外對鎢的需求也保持穩定增長。國土資源部下達的2008年鎢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以滿足國內經濟發展對鎢的需求為前提,繼續控制主采鎢礦山的總量,鼓勵對伴生鎢、低品位鎢的綜合回收利用和提高鎢采、選綜合回收率。
(劉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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