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稀有金屬頻遭走私 海關破獲2.15億大案 環節,形成一條完整的走私鏈,構成了一張復雜的利益網。偽報過程中“一案多人、一人多案”等情況普遍,多數案件的涉案人員有多次走私違法記錄,如李某走私礦產案件中,李某不但同時涉及深圳海關查辦的4宗案件,還涉及黃埔等其它地方的在辦礦產品案件,同案的吳某、管某、劉某、汪某等人,因涉及深圳海關2008年偵辦的一宗走私礦產品案件被判刑或取保候審。 辦案中還發現,走私分子具有高學歷、智能化的特點,他們精通外貿知識、熟悉海關規則,采取互聯網上“層層轉包”、偽報品名方式走私,給海關偵查辦案工作設置重重障礙:貨主一般先在網絡上發布尋求出口代理商的信息,并公布每個貨柜包稅通關費用;第一手貨代公司接下業務后,又以較低的價格轉包給另一家貨代公司,如此層層轉包,通關費用到報關公司時已縮水80%,報關公司要牟取不法利益,就必須偽報。例如廣州浩某公司走私案中,貨主趙某以每柜硅鐵和錳礦包關稅“通關費”約為7000元,經過5層轉包,最后由報關公司將硅鐵和錳礦偽報為鎳合金、塑膠片、地磚出口,而所有費用僅為1800至2000元。通過“層層轉包”,增多走私鏈條環節,這種走私手法使海關很難弄清貨物真實貨主,而只要其中一個環節被查獲,幕后策劃人便可迅速藏匿。 本系列案中,涉案的礦產品來源廣泛,北至遼寧省營口市,南達廣西靖西縣,遍及全國9個省近20個縣市。涉及780多家經營單位、180多家申報單位、259個客戶,涉及 1000多個貨柜、330多種出口應稅商品。從深圳海關查辦的這些案件分析,目前礦產品走私不單在深圳存在,在其他多個省市也同樣存在風險。
小資料:岌岌可危 國家礦產資源發出“危險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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