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有五大問題待解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1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向中外媒體通報了溫家寶總理會見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領導人情況。溫總理在會見時指出,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存在5個有待解決的主要問題。
何亞非說,溫家寶總理是帶著誠心、信心和決心來到哥本哈根的,愿與各方一道,攜手努力,推動談判在最后時刻取得積極成果。溫總理指出,現在會議到了最關 鍵的時刻。各方應該立足于現實,充分展示政治意愿,照顧彼此關切,迅速凝聚共識,尋求一條有效推進談判進程的道路,以推動會議取得成果。如果會議會無果而 終,將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
溫總理說,從大會和兩個工作組討論情況看,現在仍有五個主要問題有待解決:一是談判的基礎文件,二是減排目標,三是溫室氣體減排可測算、可報告、可核查---即“三可”問題,四是長期目標,五是資金問題。
關于談判的基礎文件,溫總理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兩個特設工作組主席提出的新案文盡管不盡完善,但體現了各方在過去達成的共 識,特別是堅持了公約和議定書的雙軌制,符合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因而可以作為談判的基礎文件。需要強調的是,在公約和議定書下分別通過的“決定”要平衡同 步,在表述上繁簡一致。如果各方能以此為基礎達成一項成果,將有利于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和相關談判奠定基礎。
關于減排目標, 溫總理說,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已經提出了各自的量化減排指標,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提出了減緩排放的行動目標。雖然發達國家自身的減排力度不 夠,但是還對發展中國家的行動表示不滿,甚至企圖將兩種不同性質的目標掛鉤,這是毫無道理的。中方認為,各方應該從大局出發,鎖定已做出的承諾,并且按照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將各國承諾列入相關成果文件。如果能達成這樣的安排,也將是一個大的進步。
關于溫室氣體減排可測算、可報 告、可核查的三可問題,溫總理強調,“巴厘行動計劃”對“三可”有明確規定。這些規定既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也是長期談判的結果,是各方已 有的共識。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只有獲得國際支持的減緩行動才接受“三可”審評,自主采取的行動則不接受國際“三可”評審。各方要實現各自目標,最重要的 是采取切實行動,一打宣言不如一個行動。同時,增加各方之間的互信也是十分重要的,各方不應該相互猜忌,更不能搞對抗。
關于長期目標和 峰值問題,溫總理說,應對氣候變化既要著眼長遠,更要立足當前,要把精力和重點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減排目標上,不能讓長期目標上的分歧影響談判進程。為體 現誠意,中方可以考慮接受發達國家提出的“地球升溫必須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目標是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的方向。關于峰值問題,中方認為,可以在成果文件中 表明國際社會應為全球排放盡可能早地達到峰值而共同努力。同時,為保持平衡,文件中也必須強調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是發展中國家首要的優先任務。
關于資金問題,溫總理說,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充足的、額外的、實質性的資金支持,是公約規定的法律義務,應該得到切實履行。衡量哥本哈根會議成功 的最重要標志之一,就是發達國家能否拿出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履行自己的義務。發達國家應該真正負起責任來,傾聽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小 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的合理訴求,以有力地承諾和行動來推動會議取得積極成果。在這方面,中方主要做了兩方面的工作,一是通過各種場合和途徑,敦促發達國家 充分理解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的處境和關切,切實履行自己應盡的的義務;二是盡管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仍然有1.5 億貧困人口,但是我們在南南合作和雙邊合作的框架內為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以便提高他們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和手段。
溫家寶表示,目前談判進展緩慢,但中國始終抱有期望。只要有1%的可能能使大會取得實質性成果,中方將會為此付出100%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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