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淘汰落后產能 有色金屬等十大行業是重點(更新)
更新部分為新增新聞鏈接《新華時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刻不容緩》
1月25日消息 落后產能不盡快退出市場,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就不能有效解決,節能減排和產業調整振興目標就難以完成,經濟發展方式也難以轉變。因此,淘汰落后產能這場“硬仗”是非打不可的。 淘汰落后產能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選擇,是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重要途徑,這對相關企業來說,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長期的過程,但淘汰的腳步卻不容停歇。 “淘汰落后的產能比建先進的企業更加困難”,工信部部長李毅中曾作如此表述。可是“落后產能環境污染重、資(能)源消耗高、安全保障弱,是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的重要原因,嚴重制約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落后產能不盡快退出市場,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就不能有效解決,節能減排和產業調整振興目標就難以完成,經濟發展方式也難以轉變。”因此,淘汰落后產能這場“硬仗”是非打不可的。 近日,國家又有了新部署。2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指出,必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事實上,我國政府自二十世紀80年代初就開始進行淘汰落后產能的工作。 1981年、1989年國務院兩次下文要求一批小鋼鐵廠關停并轉;1998年至1999年,我國紡織業共壓縮淘汰906萬棉紡錠;進入新世紀以來,淘汰落后產能成為推進鋼鐵、水泥、電解鋁、汽車等產能過剩行業發展的重要措施;2008年底陸續出臺的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也把淘汰落后產能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目前,我國淘汰落后產能的有關政策除《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等專門性政策外,還有《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鋼鐵產業發展政策》、《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等。 我國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也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手段,主要包括提高產業準入門檻、項目審批立項限制、經濟限制措施、技術改造支持等。此次國務院會議提出了六項措施:嚴格市場準入;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落實和完善企業職工安置政策,依法依規妥善安置職工。 與以前相比,最新部署有以下四個特點:
第一,新手段更加有力。如嚴禁向落后產能建設項目供應土地;充分發揮差別電價、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等價格機制的作用,提高落后產能企業和項目使用能源、資源、環境、土地的成本;抑制高消耗、高排放產品市場需求;淘汰落后產能目標完成情況將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問責制。 第二,執法處罰力度更大。會議要求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投資項目,暫停項目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吊銷排污許可證,撤回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直至依法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第三,淘汰與鼓勵并重。中央財政統籌支持各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加大支持和獎勵力度,重點支持相關職工安置和企業轉產。對任務較重且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在安排技術改造和節能減排資金、土地開發利用、融資支持等方面給予傾斜。 第四,多部門聯合作業。會議提出的具體任務涉及多個部委,包括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國土部、財政部、央行、電監會、能源局等。 分析人士表示,從國家層面對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作出如此具體部署,這是少有的。國泰君安分析師認為,目前退出的落后產能,主要是由于市場原因而自然淘汰。國家從政策層面推出一些符合市場規律的引導機制,這也是必然的。 國務院“點名”的重點行業包括電力、煤炭、焦炭、鐵合金、電石、鋼鐵、有色金屬、建材、輕工、紡織。這些行業存在較為嚴重的產能過剩,高污染和高能耗的落后產能和先進產能爭原料、爭市場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能源資源的嚴重浪費和不容忽視的環境污染問題。 據了解,《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確了“十一五”期間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總體目標:關停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淘汰 落后煉鐵產能10000萬噸、煉鋼5500萬噸、電解鋁65萬噸、鐵合金400萬噸、電石200萬噸、焦炭8000萬噸、水泥25000萬噸、造紙650 萬噸等;《國務院關于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了2009年全國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工信部還將相關行業的任務予以分解明確。 我們看到,在各級政府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截至2008年底,105萬噸自焙鋁電解產能已全部淘汰,落后煉油能力淘汰1000多萬噸,鼓風爐煉銅產能淘汰15萬噸,造紙落后產能淘汰547萬噸,酒精 落后產能淘汰94.5萬噸,味精落后產能淘汰16.5萬噸;2009年,我國化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137萬噸,上述目標也有望如期完成。 淘汰落后產能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選擇,是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重要途徑,這對相關企業來說,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長期的過程,但淘汰的腳步卻不容停歇。
新華時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刻不容緩
據新華網北京1月23日電,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提出,必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會議對電力、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提出了近期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目標任務。我國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又邁出重要一步。 近年來我國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已在部分領域取得積極進展,但由于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一些行業落后產能比重仍然較大。例如鋼鐵行業需淘汰的400立方米及以下落后煉鐵高爐產能仍有約1.25億噸,占總產能的近20%;水泥行業落后產能約5億噸,占總產能20%以上。這些落后產能不盡快淘汰,就改變不了我國工業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面貌。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方式,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迫切要求。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工業的沖擊,表面上是對工業增速的沖擊,實質上是對發展方式的沖擊。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才能盡早改變我國工業在全球產業鏈分工中的低端地位,增加綜合效益,增強競爭力。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也是推進節能減排、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必然選擇。氣候變化已成為21世紀人類共同面臨的重大環境與發展挑戰,我國經濟發展承受的國際環境壓力明顯加大。眼下世界主要發達經濟體基本度過了高消耗、高排放階段,正逐步把低碳經濟作為發達國家制衡發展中國家的有力武器。淘汰落后產能對我國實現碳排放控制目標關系重大。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有利于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由大變強。在過去30多年快速工業化進程中,我國工業遇到了西方工業化國家100多年發展遇到的一系列問題。目前有些產業領域本該淘汰的落后產能在強大的投資動力和市場需求、信貸支持下,退出市場緩慢。在這種情況下,采取多方面的推動措施,加快落后產能的退出,中國工業才能走上創新驅動、內力增長的良性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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