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委將統籌協調重大能源問題
中國政府網27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說,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是目前我國最高規格的能源機構。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 “我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期待。”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能源管理體制曾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但兩年后即被撤銷。1988年組建能源部,1993年撤銷,自此十多年間再沒有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 為加強能源行業管理,改變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局面,2008年實施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決定組建國家能源局。同時,決定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 “能源是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涵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多個領域,涉及經濟、外交、資源等多個部門。我國需要從高層次上加強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以確保能源穩定、安全、可持續地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后,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于正式成立。 統籌協調重大能源問題 據介紹,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國家能源局的成立,讓能源行業有了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從一年多的運行情況看,作為一個副部級的機構,在統籌協調能源重大問題方面,國家能源局確實有些力不從心。”王震分析說。 早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頗高。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電監會、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中。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安全供應問題日益成為一個重大戰略問題。近年來,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供應緊張的問題不時出現,能源體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較緩慢。 同時,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暖壓力,也對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提出了挑戰。哥本哈根會議前夕,我國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與之相適應,國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5%左右。 “能源問題的戰略地位,決定著我國需要成立一個高規格的能源機構。而新的形勢下,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領導力、執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決策和執行力有保障 據了解,此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電監會等21個中央和國家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讓人們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個類似的能源高層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后的幾年間,國家能源辦的作用并不十分明顯。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國家能源辦的職責劃歸到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 “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不同的是,國家能源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國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門的角色已經明確,在能源管理和能源決策方面也做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國家能源委員會既有權威性,又有能源局這個執行平臺,應該能發揮出預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說。 根據規定,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目前,我國能源發展處于一個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國家能源局正著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規劃,新能源發展規劃也在制定之中。業內人士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適時成立,對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將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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