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核電標準政策
(一)我國核電標準的現狀如何? 我國核電標準起步于80年代初期,歷經秦山一期和秦山二期2個核電國產化工程的推動,現已有近400項核電專用標準,這些標準中,絕大部分是核島相關的 標準,其中國家標準約占25%,核行業標準約占75%,而常規島和BOP方面,主要采用常規電力標準及其它一般工業標準。現有的核電標準涉及核電建設的各 個方面,能基本滿足建設30萬和6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建設的需要,為我國核電標準建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雖然我國核電標準工作取 得了一定的成績并在核電自主化進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現有標準不完整、不系統,沒有形成體系,核電標準技術路線不統一,技術水平滯后。與當前引進 AP1000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及建設一批二代改進核電機組的核電發展新形勢相比,我國核電標準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為了促進和支撐核電自主化發展,我國 必須盡快建立起與核電發展形勢相適應的標準體系。 (二) 制訂我國《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和《核電標準建設工作規則》的目的是什么? 為落實國家核電發展規劃,促進和支撐核電自主化發展,我國必須盡快建立起與核電發展形勢相適應的標準體系。從以往核電標準建設的經驗和教訓來看,核電標 準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行業和部門,歷時時間較長,迫切需要一個組織機構來統一領導標準建設工作,需要制定規劃來指導今后的標準編制工作。為 此,國防科工委牽頭啟動了核電標準體系建設專項工作,和有關部門一起組織核、機械、電力、冶金等核電相關的行業就我國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有關問題開展了深 入的研究和討論,并共同制訂了《核電標準建設工作規則》以指導核電標準建設的組織和實施,共同制訂了《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以指導 有關單位開展核電標準研究和編制工作,建立滿足我國壓水堆核電廠發展需要的標準體系。 (三)我國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以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核電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為指導,立足于我國核電長遠發展的需要,充分汲取世界先 進和成熟的技術,全面建設與我國基礎工業和技術體系相適應,符合我國核安全法規要求,完整、統一的核電標準體系,提升我國核電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 國核電自主化和國產化的發展。 (四)核電標準體系建設原則是什么? 1) 統一領導,大力協同。在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分工協作、互相參與”的工作方式,統籌和協調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共同開展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 2)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統籌規劃做好我國核電標準建設的頂層設計,確定我國核電標準體系的構成,制定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實施計劃。根據具備的條件,針對應用的需要,分步驟、成系列地編制標準。隨著核電技術的發展和經驗的反饋,持續對核電標準體系進行完善。 3) 以我為主,“引”“改”結合。我國核電標準體系應充分考慮我國的工業基礎,密切結合我國核電建設的實際。核電標準的編制應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在進行充分論證或必要驗證的基礎上,結合國情進行適應性轉化。 4) 統一技術,積極兼容。我國核電標準體系建設應立足于我國未來核電發展的主流技術,積極覆蓋多種核電機組發展的需要,統一標準的技術路線,提高標準的通用性和兼容性。 5) 突出重點,協調發展。以核島技術標準為核心,對關系核電安全設計和建造、安全運行和管理、核電國產化的項目重點投入,實現相關標準的完整和配套。全面考慮 我國核電發展各方面的需要,充分利用現有標準資源,開展核電其他相關領域標準的編制,建立起完整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標準體系。 (五)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目標是什么? 1) 總體目標:到“十二五”末期,全面建成適應國情、技術先進、統一完整的壓水堆核電廠標準體系,滿足實現我國核電自主發展的需要。 2) “十一五”目標:完成核電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建立起我國核電標準體系的基本框架。 (六)核電標準建設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如何? 為保障我國核電標準體系發展規劃的有效實施,國防科工委牽頭組建由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行業共同參加的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我國的核電標準體系 建設工作。2007年首批70多項核電標準編制計劃已經下達,2008年核電標準編制重點已經確定,編制計劃正在制定中,不久將頒布實施。今后的核電標準 工作,將采取更加“開放”的態度,鼓勵核電工業界的科研機構、企業積極投身于我國核電標準體系的建設。 (七)“核電標準建設工作規則”與現行的相關標準管理體系間的關系如何? 核電標準建設工作規則的核心是要“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協調配合”。目的是要實現核電標準體系的完整統一。因此,核電標 準建設工作規則更多的是強調“協商和統一”,具體標準的編寫和審查過程仍遵循現原有的標準建設體制,在標準計劃制定和審查環節加強了各行業間的協商和溝 通。 (八)核電標準建設的領導機構及職責是什么? 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核電標準建設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根據國家核電發展方針,確定我國核電標準建設工作政策;審定我國核電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和核電標準體系表;審定核電標準年度工作計劃;協調核電標準編制的重大問題。 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職責包括組織編制核電標準工作管理文件及核電標準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核電標準體 系建設的總體設計并維護核電標準體系表;協調落實核電標準工作經費;指導并監督核電標準的編制;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事項等。辦公室設在國防科工委系統工程 二司。 核電標準建設專家咨詢組就核電標準建設有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向領導小組提供咨詢;為核電標準體系建設的總體設計等提供技術咨詢。 (九)成立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的意義? 核電標準建設領導小組的成立有利于整合與核電標準建設相關的各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集團公司的力量,共同協商和統一規劃核電標準建設工作,加速核電標準 建設的步伐,有利于核電標準的認可,增加核電標準的權威性,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以往核電標準建設中出現的標準內容交叉和相互之間內容不協調、不一致的問 題,實現核電標準體系的完整和統一。 (十)請介紹一下核電標準建設的政策措施 1、建立跨部門、跨行業的核電標準工作協調機制。 2、充分發揮國內現有標準化技術組織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核電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制度。 3、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 4、積極開展核電標準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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