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獨立審理力拓案不違反《中澳領事協定》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23日在北京表示,力拓案目前正由中國司法機關依法進行獨立審理,處理方式并不違反《中澳領事協定》。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澳大利亞外交官無法全程旁聽力拓案審理有違《中澳領事協定》。對此,秦剛表示,中方有關部門將根據中國法律程序以及《中澳領事協定》來處理力拓案。《中澳領事協定》的前提是尊重中國司法主權,中方有關部門的處理方式完全符合中國的法律,并不違反《中澳領事協定》。 “事實上,中澳雙方一直就力拓案保持溝通,中方也及時向澳方通報相關情況。”秦剛說。 2010年2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澳大利亞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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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四被告承認受賄行為 胡士泰被控受賄兩筆 3月24日消息 據《北京商報》報道,四名因受賄及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起訴的力拓員工承認受賄行為。昨日及前日,備受關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力拓集團中國區前首席代表胡士泰以及其他三名力拓員工——王勇、葛民強、劉才魁被控“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 澳大利亞駐上海領事館總領事Tom Connor在庭審后稱:“胡士泰被指控接受了兩筆賄賂,一筆為100萬元人民幣,一筆將近79萬美元。他在庭上承認部分接受了這兩筆賄賂。”除胡士泰外,另外三名被告也就受賄的指控認罪。 今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澳大利亞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胡士泰等四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數家中國鋼鐵企業巨額賄賂;另外,采取利誘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多次獲取中國鋼鐵企業的商業秘密,給有關鋼鐵企業造成了特別嚴重后果。 據悉,本案的公開庭審只局限于受賄訴訟。而對于涉及國家商業秘密的部分將采取非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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