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方案年內啟動
3月29日消息 “如果工作進展順利,資源稅改革方案年內將對外公布。當前尚未出現通貨膨脹現象,是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大好時機。”3月27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一位了解資源稅改革方案的煤炭行業專家也透露:“資源稅改革已經成為定局,改革方案將很快出來,預計出臺時間在今年上半年。改革焦點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資源稅征收方式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二是提高資源稅稅率;三是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 賈康稱,目前財政部門正在對具體的征收稅率做測算。對于資源稅計征方式,他建議在從價計征的同時,需要保留一部分從量計征。 建議煤、電改革同步 資源稅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2009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組成聯合調研組,對國內多個資源型企業稅負情況摸底調查,資源稅改革方案本欲在2009年推出。“由于金融危機對企業產生較大沖擊,企業經營壓力大,社會經濟比較脆弱。延期資源稅改革。” 時間到了2010年——“十一五”最后一年,資源稅改革能否如期推行?上述知情人士說:“資源稅改革是‘十一五’一項重要任務,如果不能在2010年完成,職能部門將難辭其咎。資源稅改革時間緊,任務重。” 除時間表約束之外,中國偏低的資源稅稅負使其形同虛設。長賈康說:“現行的資源稅稅負偏低,不能起到資源保護、平衡收益作用。在我們的調研中發現,煤炭資源回采率非常低,只有20%左右。很多礦山資源開采如同吃白菜,只吃白菜心,丟了白菜幫。” 現行資源稅條例為1994年出臺,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稅收收入不受產品價格、成本和利潤變化的影響。資源稅稅率較低,原油稅率為8-30元/噸,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噸。 但是資源稅提高必將增加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成本,這是資源稅改革的顧慮之一。 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人士說:“以煤炭為例,煤炭價格的提高必將價格壓力轉嫁到鋼鐵、焦炭、電力等下游行業,尤其是電煤之間的矛盾將加劇,通脹預期被擴大。個人認為,資源稅改革并不是好事。” 對此,賈康說:“資源稅改革完成后,上游資源開發成本必然向中游、下游行業傳導,這是經濟學規律。關鍵在于,資源稅提高后能在多大程度上影響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行為。” 資源稅提高后,以資源消耗為主的企業必將千方百計提高生產技術,提高節能降耗水平。而一些高耗能、低技術含量、過剩的產業將在改革中淘汰。“這恰恰是政策的目的,也是利用經濟杠桿調節產業結構的方式之一。” 煤電油氣等終端產品價格提高后,居民生活方式也將得以改變,促進其節約用電、合理用水,引導居民節約資源。“此時,政府需要做的是提高弱勢群體的保障能力,增加最低保障水平,使他們的生活水平在改革中不受影響。” 除此之外,長期存在的煤電矛盾或許能在此次改革中化解。“以煤炭為例,資源稅改革將抬高電煤價格,如果死死按著電價不放,煤電矛盾將繼續加劇。建議在資源稅改革中,煤電價格改革同步進行,并引入競價上網機制。”賈康說。
資源稅改革的利益博弈 鮮明利益博弈伴隨資源稅改革過程。 “每一個部門和群體都強調自身利益,這是決策所面臨的挑戰。煤炭行業強烈反對資源稅改革,其實煤炭行業有能力承受成本的提高。從長遠來看,資源稅的開征可使礦產資源得到有效利用和開發,對行業利益而言是維護,而非破壞。”賈康說, 前述煤炭行業知情人士說:“西部資源[27.51 -0.51%]省份是資源稅改革的支持者。因為資源稅屬于地方稅,地方政府拿大頭,地方財政能借此提高財力。而對于資源輸入型的省份,他們建議暫緩資源稅改革,緩慢提高稅負。” 煤炭行業代言人、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多次建議資源稅改革暫緩。 根據煤炭工業協會統計,目前對煤炭資源征收的稅費包括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探礦權價款、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另外,各部門還對煤炭企業征收鐵路建設基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港口建設費,一些地方政府還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煤礦轉產發展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 全國人大代表、淮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王明勝稱,煤炭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收占銷售收入18%左右,加上各種政策性基金和費用,實際稅負超過30%。目前煤炭資源稅按量征收,“如果以3.5%~5%的稅率按價征收資源稅,按照2009年11月煤價計算,動力煤稅負在14元/噸至20元/噸,煤炭稅額是以前6倍,煤炭企業的總體稅費負擔將超過32%。” 中國石油財務資產部人士說:“資源稅改革將帶來企業成本的大幅增加。如果稅率定為5%,按照2008年的油價水平計算,中石油資源稅將比原來增加六倍。如果調整為5%或8%,石油企業將難以承受。” “盡管各個利益主體利益訴求不同,但是‘大道理管小道理,小道理服從大道理’,需要從全局高度審視資源稅改革。我贊成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但又不能完全采取從價計征。在從價計征的同時,需要保留一部分從量計征。需要兼顧不同礦山開發條件,平衡不同企業之間的收益。”賈康說。 “此外,稅率是資源稅改革需要認真設計的重要指標。當前財政部正組織人員認真測算。稅率設計的原則是使大多數企業能夠存活發展,少數企業在改革中淘汰出局。” 上述煤炭行業知情者告訴記者:“資源稅稅率設計不會一刀切,實行差別性稅收政策的概率比較大。國家只規定稅率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范圍內,根據本地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稅率。個人認為煤炭2%~4%稅率比較符合實際,可以考慮選取某一省份作為試點,然后再逐步在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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