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
根據中國政府網6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我國近期將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在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炭、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
根據《通知》,2010年底前,我國電力行業將淘汰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以上;煤炭行業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浪費資 源、污染環境的小煤礦8000處,淘汰產能2億噸;焦炭行業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機焦(3.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等。
此外,2010年底前,我國鐵合金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電石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鋼鐵行業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
《通知》還分別明確了有色金屬行業、輕工業、紡織行業2011年底前和建材行業2012年底前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
新華
今年底要淘汰的落后產能
電力業:淘汰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以上。
煤炭業: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小煤礦8000處,淘汰產能2億噸。
焦炭業: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機焦。
鋼鐵業: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
有色金屬業:淘汰100千安及以下電解鋁小預焙槽。
鐵合金業:要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
電石業: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等。
建材業:淘汰窯徑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生產線落后水泥產能,淘汰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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