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7日電(記者屈凌燕、章苒)記者7日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豐田汽車涉嫌向中國銷售1700余種不合格汽車零配件,工商部門已對此立案。
3月18日,義烏市工商局檢查發現義烏市兩家一汽豐田4S店倉庫內的1700余種豐田品牌零配件,既無產品合格證明,也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這些零配件都是由豐田公司直供的。
調查發現,兩家4S店銷售的汽車零配件均由豐田汽車倉儲貿易(日本獨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田倉儲)配售。通過對豐田倉儲現場檢查和調查,發現其倉庫內存放的大部分準備銷往各4S店的汽車零配件均無產品合格證明。
義烏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豐田倉儲銷售無合格證明、無法定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汽車零配件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相關規定。義烏市工商局已予以立案。
浙江省工商部門于3月中旬啟動“全省汽車銷售服務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執法人員在檢查中主要發現全省汽車4S店存在強制搭售、價外加價、商業賄賂、虛假宣傳和配件配料不合格等五類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共立案92件,總案值達86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