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國務院會議確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
會議指出,今年1月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這既有流動性充裕、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原因,也與一些地方認識不到位、落實調控措施不力,投機性購房大量增加有關。必須采取更為嚴格、更為有力的措施,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
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在一定時期內采取臨時性措施,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有關稅收政策。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土地出讓方式。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級地方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政策,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改造各類棚戶區280萬套的工作任務。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四是加強市場監管。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對存在捂盤惜售、土地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限制新購置土地,暫停批準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清理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對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性質惡劣的依法取消房地產市場經營資格,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規范發展租賃市場。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會議要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要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建立考核問責和約談、巡查制度,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責任。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分工協作和指導督查,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