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和高級技師考評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和
高級技師考評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新技師培養帶動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2號)等文件精神,做好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評原則
按照國家倡導的“統一標準、自主申報、社會考核、企業聘任”的原則,取消比例限額,凡符合技師和高級技師申報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自愿申請參加相應的資格考評。對掌握高技能、復合技能且有突出業績的人員可打破資歷限定,適當放寬申報條件。鼓勵更多具備高超技能職工參加考評。打破身份限制,鼓勵不同所有制企業的職工參加考評。
二、考評條件
技師、高級技師考評條件按《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條件》(附件1)中的規定執行,技師申報年限條件可參考《技師申報年限簡表》(見附件15)。
三、考評方式與辦法
考評方式采取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與綜合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評審分為企業初審和行業終審。具體辦法見《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辦法》(附件2)。
四、申報職業(工種)范圍
申報職業(工種)范圍主要為有色金屬生產相關的職業(工種),包括采礦、選礦、冶煉、加工及相關領域(見附件3)。
五、技師破格申報
對掌握高超技能、復合技能且有突出業績,對企業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員,可打破資歷限定,經單位推薦,企業考評組初審通過后可破格申報技師。破格申報人員除正常申報材料外,需由推薦單位出具《破格申報推薦意見》(撰寫要求見附件4)。(注:原則上破格申報人員數不超過申報總數的10%)
六、直接申報
參加國際、國內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相應名次的選手;有色金屬行業及省部級技能大獎獲得者和技術能手可不經過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直接申報技師或高級技師資格。具體條件和申報辦法見《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條件》。
七、晉級培訓
技師、高級技師晉級培訓由各單位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
培訓時應優先使用已經出版的職業技能鑒定培訓教程,按《國家職業標準》、《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標準》、《有色金屬生產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或各企業技師、高級技師崗位標準要求組織培訓,沒有頒布標準的職業(工種)培訓時間一般不低于120標準學時。
凡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數,并取得《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此證書由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印制,證書式樣見附件5)的人員,申報年限按照《國家職業標準》、《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標準》或《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條件》中的培訓條款執行。
八、申報材料(一律采用A4紙)
1.《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呈報表》一式2份(見附件6)(在呈報表的封面、基層單位推薦意見處、申報單位初審評委會意見處、申報單位審核推薦意見處及所有的復印材料和證明材料等處必須加蓋公章);
2.《技術總結》1份,字數在2000字左右;
3.《技術總結答辯登記表》1份(見附件7)(申報高級技師必須答辯,申報技師是否答辯由推薦單位自行決定);
4.《綜合材料》1份(加蓋人事或勞資部門公章);
5.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號一定要清晰、準確)1份;
6.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學歷證書、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其他獲獎證書、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人事或勞資部門公章)各1份;
7.《破格申報推薦意見》(加蓋人事或勞資部門公章)1份;
以上材料中,所有復印件必須由人事部門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加蓋公章。材料齊全后將上述材料按每人一袋裝好,并在封面注明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申報職業名稱、職業編碼、等級、申報材料目錄等(式樣見附件8);
8.照片:申報人每人一張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2 cm×4.0cm),照片背面注明單位、姓名。各單位將申報人照片按職業(工種)分開,同一職業(工種)內按照姓氏拼音排序 (式樣見附件9);
9.培訓使用的教材大綱(目錄)、考試試題(分職業工種、分等級)。
10.申報單位應撰寫《技師、高級技師申評報告》,內容應包括本次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人員概況(分職業分等級對應的報名人數,推薦人數,培訓的時間、地點、學時、教師情況、培訓教材使用情況、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情況,高級考評員聘用情況,質量督導員督導情況)、(《技師、高級技師申評報告》撰寫要求見附件10)。
11.質量督導員填寫的《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現場督導報告》(見附件11)。
12.理論知識考試、實際操作考核及評議(答辯)現場錄像資料或照片(電子版)。
13.《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申報人員匯總表》(見附件12、13)原件加蓋人事或勞資部門公章。電子版發送至: cntrc@263.net。
九、評審服務費
本著“收支平衡,以支定收”的原則收取服務費,申報技師服務費每人150元,申報高級技師服務費每人300元。材料需要返回的企業,請填寫《評審材料郵寄返回委托單》(見附件14),并于2010年8月13日前將評審服務費和材料郵寄費(每份材料郵寄費4元)統一匯寄到有色金屬工業人才中心(匯款請注明技師、高級技師申報人數)。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將材料保存到次年2月底,逾期未答復者視為授權由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安排銷毀。
賬戶名稱:有色金屬工業人才中心
開戶銀行:北京工商銀行四道口支行(行號493)
賬 號:0200049309201140604
十、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2010年8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有色金屬工業人才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9號主語國際商務中心7號樓402室
郵 編:100048
聯 系 人:苗春亮 王南 謝承杰
電 話:010-68790478
傳 真:010-62254235 Email:cntrc@263.net
附件:1. 《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條件》
2. 《2010年度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辦法》
3. 《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申報職業(工種)范圍》
4. 《技師、高級技師申報材料注意事項》
5. 《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書》(式樣)
6. 《有色金屬行業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呈報表》
7. 《技術總結答辯登記表》
8. 材料袋封面式樣 9. 照片粘貼式樣
10.《技師、高級技師申評報告》
11.《有色金屬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技師、高級技師)質量現場督導報告》
12.《有色金屬行業技師申報人員匯總表》
13.《有色金屬行業高級技師申報人員匯總表》
14.評審材料郵寄返回委托單
15.《技師申報年限簡表》
上述附件請登錄“中鎢在線網”(www.bji5.cn)下載。
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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