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我國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大幅加碼
全國工業落后產能淘汰目標終于塵埃落定。記者27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了解到,2010年18個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任務已經下發至地方政府,主要行業的指標較年初大幅上調。
六大重點行業任務“加碼”
在當天召開的全國工業系統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議上,工信部部長李毅中明確,18個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是:煉鐵3000萬噸,煉鋼825萬 噸,水泥9155萬噸,電解鋁33.9萬噸,玻璃648萬重量箱,造紙432萬噸,焦炭2127萬噸,鐵合金144萬噸,酒精67.7萬噸,銅冶煉 11.7萬噸,鋅冶煉11.3萬噸,鉛冶煉24.3萬噸,電石71.8萬噸,味精18.9萬噸,檸檬酸1.7萬噸,皮革1200萬標張,印染31.3億 米,化纖55.8萬噸。
其中,對煉鐵、煉鋼、水泥、電解鋁、玻璃、造紙等6大行業下達的淘汰指標,與5月初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 目標的通知》要求相比大幅提高。當時,煉鐵產能的淘汰任務是2500萬噸、煉鋼600萬噸、水泥5000萬噸、電解鋁33萬噸、玻璃600萬重量箱、造紙 53萬噸。
對此,工信部總經濟師、發言人朱宏任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表示,最終的淘汰目標是根據國務院的相關文件、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以及各省關于落后產能的上報情況而具體制定的。
根據介紹,之前公布目標之所以偏低,是因為金融危機后,部分企業減產停產導致的。而今年一季度,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許多已經關停落后產能死灰復燃,產能過剩的局面更加嚴峻,因此,最終導致了當前淘汰任務“加碼”。
實行獎懲機制當天的會議明確,工信部將利用獎懲機制,提高地方政府淘汰落后產能的積極性。
李毅中指出,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暫停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要吊銷排污許可證,停止新增授信支持,停止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不予批準新增用地,不予辦理生產許可,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同時,對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較重且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在安排技術改造資金、節能減排資金、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土地開發利用、融資支持等方面給予傾斜。
李毅中表示,“2010年,中央財政初步安排40億元獎勵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地方也要按照國務院要求籌集資金,支持本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
業內人士表示,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最終還是需要地方政府落實,以上政策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確保淘汰工作順利進行。
李毅中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提高土地使用成本,加大差別電價加價幅度,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使落后產能無利可圖,無法生存。“確保今年應淘汰的落后產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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