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取消鍛軋鎂和其他鎂制品的出口退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6月22日發布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鍛軋鎂和其他鎂制品現執行的5%的出口退稅將會被取消。
根據通知,被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包括部分鋼材,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酒精、玉米淀粉,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膠及制品、玻璃及制品。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被取消的出口退稅的鍛軋鎂和其他鎂制品稅號分別為8104901000和8104902090。據尚輕時代了解,主要是鎂合金型材、管材、板帶 材、鎂犧牲陽極及部分鎂合金制品。2009年中國鍛軋鎂出口量為2823噸,2008年最高曾經達到5988噸,主要是鎂合金型材、管材,只有少量的板 材。2009年鎂制品出口量為8647噸,2009年為6323噸。2009年以上2種商品出口金額合計為4139.4萬美元。鎂加工材的主要出口目的地 是美國、韓國、臺灣、澳大利亞、加拿大。
鎂行業咨詢機構尚輕時代總經理董春明表示,該項政策的調整令人感到十分突然和不解。現行的給予鎂加工材和制品出口退稅的政策已經明確了鼓勵鎂合 金深加工產業發展和深加工產品出口的政策導向,有利于行業產品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也提出,支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 加工產品出口。研究適當調整技術含量高、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據尚輕時代了解,目前鋁型材出口退稅已經從零提高到13%,鋁箔從13%提高到 15%,鋁板帶、鋁管材、鋁制品退稅率為13%,目前鎂合金加工材、鎂制品出口退稅為5%,相比較而言是顯偏低的。近年來,由于新型鎂合金開發和鎂合金變 形加工技術的突破,加上鎂鋁價格趨于合理,鎂擠壓材、板材、鎂制品的產品開發和生產出現良好局面,出現了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開發出了在國際上有較大 市場占有率的產品。即便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鎂加工材和鎂制品出口仍然保持穩定增長。今年上半年鎂制品出口仍然保持同比增長勢頭,鎂加工材出口也有轉暖跡 象。由于鎂合金材料塑性加工難于鋁合金,盡管性能優異,但是大量應用一直存在障礙。隨著國內擠壓、表面處理、焊接等工藝有所突破,生產效率有所提高,成本 下降,成為高附加值的加工產品,出口價格一般高于原鎂50-80%,也正面臨國內外新市場的大規模開發的機遇,亟待政策予以扶持。因此,今年政協會議期 間,國家鎂合金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潘復生等3名全國政協委員還專門提出提案,建議提高鎂合金加工材、鎂制品、鎂粉(粒)的出口退稅率。尚輕時代去年 10月份也向有關部門遞交了關于擴大鎂合金產品出口的政策建議。
尚輕時代分析,這項新的政策執行后,肯定會對鎂加工企業出口效益有一定影響。企業的應對之策之一就是進一步向深加工方面發展,將鎂加工產品變成 鎂的最終制成品出口,如汽車部件、箱包附件、建材產品、3C產品、戶外用品等。尚輕時代認為,由于這兩個稅號的產品在出口數量上所占比例不大,只占鎂產品 量的5%左右,對鎂行業整體影響有限。鎂市場不會發生重大變化。但是應該引起重視的是,整個行業還要加強對鎂及鎂合金材料的宣傳推廣,應該盡快涌現一批有 影響力的公司,能夠通過企業自身影響力和行業發出的共同聲音,影響政府的政策制定。相關行業組織也應該繼續努力,為鎂行業爭取好的政策條件和政策重新調整 的可能。
以下是尚輕時代整理的近年鎂產品出口政策變化情況:
-2005年底之前,鎂產品出口施行退稅,退稅率為13%。
-2006年1月起,鎂錠、鎂粉(粒)、鎂合金出口退稅率降低到5%。
-2006年9月15日起,取消了鎂錠、鎂粉(粒)、鎂合金出口退稅。
-2007年7月1日起,將鎂加工材、鎂制品出口退稅率降低到5%。
-2007年6月1日起,對鎂廢碎料征收10%的出口稅。
-2008年1月1日起,對鎂錠、鎂合金出口征收10%的出口關稅。
-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鍛軋鎂和其他鎂制品的5%的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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