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將出臺 后端立案仍艱難
7月9日,在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上,由環境保護部牽頭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獲得通過。下一步,將是向國務院的報批。
這意味著,繼湖南、云南等重金屬大省的地方規章之后,國家層面上的一部重金屬防治規劃即將出爐。
昨天(7月12日)早上,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的劉金梅對此的興奮感并不大。劉金梅覺得,從政府在前端開始重視,到法院后端的實際立案,還是太遠。
這對解決她面臨的難題沒有直接助益,“環保部只有行政權力,環境健康立案涉及的是司法問題,兩個平行的領域。”
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由于對求助無門的環境污染受害者給予幫助,力主環境維權。中心成立5年多,曾為70多起環境污染案件提起過訴訟。
2010年3月,湖南嘉禾縣血鉛事件曾起波瀾。該縣血鉛中毒兒童超過300人,重金屬鉛來自于一家名為騰達的煉鉛企業。
騰達公司在屢被叫停后悄然復活,原因是,嘉禾縣不忍對僅有的幾個對經濟有貢獻的企業下手。
村民曹小英的四個孩子皆被診為血鉛超標,她求助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希望依法獲得賠償。
“她的事還沒有任何進展。”劉金梅擔心的是,曹小英案會重蹈許多環境健康案件“立案難”的覆轍。
幫助中心曾為898名甘肅徽縣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當時共有3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但徽縣法院以案情重大等理由拒絕立案。提至隴南市中院、甘肅高院也均遭拒。
“立案難”是第一道關卡。沒有進入程序,一切實質性的工作都無法展開。
而且,“立案難”并不局限在重金屬污染領域。
黑龍江省穆棱市晶泉酒廠,自1995年自制磨砂瓶,將含氫氟酸等藥物的有毒廢水,每天60噸傾倒入滲水坑中。酒廠附近的幾十戶居民,由于使用壓桿井,在飲用后出現了頭疼、惡心、腹瀉等癥狀。
“村民做了環境健康的檢測,有20多人被查出患有氟骨癥。同酒廠污水排放確定建立因果關系。”劉金梅說。
她曾兩次去到當地,幫助負責律師收集證據,擬向法院起訴,“已經六七年了,還是立不上案。上個月我們又去過,也沒有辦法。”
劉金梅表示,由于重金屬污染等環境健康案件,涉及人數多,牽扯利益面大。地方保護主義因追求GDP和權力維穩而生,于是各地法院在行政干預下屢屢拒絕立案。
“要根治‘立案難’,必須期待司法獨立。法院不受干擾,就沒有不立案的理由。”她說。
而在末端,環境健康案件中賠償等懲罰措施的實施,無疑會反向對污染發生起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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