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量征改價征意義重大 全國人民將受益
綜合媒體7月15日報道,近日國務院召開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表示,將對西部地區的煤炭、原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由目前的“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這意味著,一個月前在新疆啟動的資源稅改,將擴大到西部12省(區、市)。 使用資源要單獨征稅,早在1984年就開始醞釀,1993年正式推出試點。因此,資源稅并非新稅種。中央2004年下決心對資源稅征收進行改革,在于已施行17年的征稅辦法已不合時宜,成為阻礙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一只攔路虎。之所以躊躇6年后才開始改革試點,且只涉及石油、天然氣、煤炭等少數資源種類,關鍵是“天時”國內外經濟運行大環境不配合。 對使用不可再生資源征稅是各國普遍做法。目的是借助稅收調節杠桿,達到節約資源,為資源開采后環境修復提供資金,為資源輸出地區發展替代產業提供專項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資源輸出地區的民眾提供專項民生補貼。 以往,中國資源稅采取從量計征,譬如每采一噸煤,征資源稅2.5元。17年間,煤炭均價由50元/噸上漲到400元/噸,資源稅每噸仍然只能征2.5元。從價計征指資源稅征稅數量隨資源價格波動,仍以煤為例,征繳比例為煤價的5%,當煤價50元/噸時,征繳2.5元,當煤價漲至400元/噸時,征繳20元。不難看出,從價計征并不抬高征繳比例,但實際入庫稅收隨資源價格上漲而同步遞增。資源稅從價計征比從量計征更靈活合理,世界各國也普遍采用從價計征資源稅,原因正在于此。 天下沒有免費午餐,要節約資源,就須為此支付社會成本。以目前均價400元/噸的煤為例,若繼續從量計征,含資源稅2.5元,改由從價計征,含資源稅則上躥到20元,為節約資源所新增社會成本就多出17.5元。新增相當于7倍的成本,即全社會使用資源的額外成本,它將在煤炭開采、運輸、產品、服務、消費等各環節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攤,并以商品或服務的終端價格反映出來。由于1993年試點資源稅時,國內商品與服務仍實行價格雙軌制,政府擔心直接采用從價計征導致資源價格上漲過快,會讓用戶和百姓吃不消,不得不將本該一步到位的資源稅人為分成兩步走。 進入新世紀,中國漸成“世界工廠”,資源日益緊張,減排壓力日增,政府多次想搞從價計征,但苦于宏觀經濟高燒和傷寒交替,三次錯失資源稅改革時機。再加上從價計征資源稅會進一步加重中小企業負擔,連累到就業崗位及社會穩定,政府既想擇機推行此項稅改又因投鼠忌器而猶豫再三。 要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和產業升級,資源稅改革帶來的陣痛是道繞不過去的坎。中國已率先在全球跳出了金融危機的羈絆,眼下國際國內資源價格相對低廉,資源稅改革的時間窗口再次打開,所以這一回絕對不能再失機會。這就是資源稅改革突然提速的理由所在。 至于為何先拿新疆試點,并迅及在西部12省(區、市)跟進,有分析師認為,新疆石油算筆“毛賬”,從量計征時,2009年經中央分成后,新疆財政獲石油資源稅約18億元。從價計征后,假如新疆采油量 維持2009年不變,則可新增此項稅款約48億元。改與不改,對改善少數民族民生利益攸關,迅及將試點擴大到“西部全覆蓋”,形同此理。 短期看,從價計征資源稅,多多少少會增加東中部企業生產成本及消費者日常支出,但此負擔會生成一種倒逼機制,迫使企業加快技術進步,催促百姓養成節約資源(尤其是能源)的好習慣。從中長期看,經濟結構轉型越快,蛋糕直徑和厚度就越大,企業和百姓分享比例也相應增大。因此,只要能夠把從價計征的新增資源稅用好,全體國人都將是此項稅改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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