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區域或將擴容
7月19日消息 資源稅改革推廣至西部十二省區,同屬能源大省的山西、河南等中部省區坐不住了。 作為中部地區的煤炭大省,河南立即行動起來,河南省財政廳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確定西部省份推廣資源稅之后,財政廳就開始有關資源稅改革的調研了。 記者了解到,河南省此次調研相當詳細,“主要是對煤、石油等資源,從整個鏈條詳細調研。”上述官員表示。 山西行動則更早,山西省財政廳官員告訴本報記者,實施資源稅改革,他們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一旦公布實施,資源稅改革在山西推行不存在操作問題。 如果資源稅改革在西部先行,同屬資源大省,經濟不甚發達的中部資源大省山西、河南資源稅改革推廣步伐可能會慢上半拍,中部地區會否因此失去政策的優勢? 接受記者采訪的河南、山西兩省財政廳官員表態如出一轍,資源稅改革中央肯定會全盤考慮,不會漏掉河南、山西這樣的資源大省。有觀點據此分析,資源稅改革很可能會擴容,甚至中西部地區有望同步實施。
中部跟進? 資源稅新疆試點并推廣至整個西部讓各省加快了推進資源稅改革的步伐。 不同于石油、天然氣兩類由國家統一定價的資源,我國各省煤炭價格不同,現行的定額資源稅各省實施標準也有所不同,煤炭資源稅改革各省有著更大的自主性。 一位西部煤炭大省財政官員告訴記者,按照現有資源稅改革方案的設計,煤炭資源稅改革可能會在中央層面有初步的制度設計和實施方案,各省也要根據自身的情 況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和方案,所以各省區對當地資源稅改革的準備程度和上報方案的可行性等也是資源稅改革能否快速實施的因素之一。 利好來臨,西部各地第一時間做了準備工作。 據了解,在西部大開發會議結束第二天,內蒙古財政廳官員即致電財政部詢問詳盡情況。陜西、青海等省則抓緊調研,組織召開會議。 這一背景之下,中部資源大省緊急進入備戰狀態,希望能把資源稅改革利好帶給自己。 據悉,西部大開發會議一結束,河南省財政廳即開始了資源稅改革的調研,而且是涉及整個產業鏈的詳盡調查,“年底資源稅改革實施之前肯定能完成。”有關官員表示。 事實上,作為煤炭第一大省,山西已經為資源稅改革做了長期的準備,上述山西省政廳官員表示,他們曾經多次制定有關資源稅改革相關文件,上報給有關部門,“財政部已有非常完善的資源稅實施方案。” 據了解,早在2009年5月1日之前,山西、陜西、內蒙古等中西部省區均上報了針對資源稅改革的調研報告,今年以來上述各省均在緊鑼密鼓進行調研,向國家有關部門上報稅改新方案。 目前,山西、河南等中部地區官員均對資源稅改革推廣至當地充滿信心。上述河南省財政廳官員甚至肯定地表示年底出臺。 這與已經明確實施改革的西部省區猜測時間點基本一致。“我們預計資源稅最快2011年在西部省市實施。”一位陜西省財政官員表示。他分析稱,今年6月1日起資源稅率先在新疆進行改革試點。 上述內蒙古官員也表示,由于資源稅改革方案仍需進一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最快要等到9月才能實施,有可能要等到年底。 而記者了解到,西部大開發會議后,中央轉發給財稅部門的文件只有一張紙,要求財稅部門盡快落實西部大開發中相關稅收政策,無疑,要落實相關政策還需要進一步的準備。
財政增收賬本 資源稅改革之所以讓如此多的省區著力推進,和這項改革帶來的財政增收密切相關。 前述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多位財政廳官員告訴記者,保守估計實施資源稅改革能使當地資源稅增加一倍。 事實上,如果按照可能實施的資源稅改革測算來看,這一估算確實相當保守,一位西部地區財政官員告訴記者,按照現在的制度設計,煤炭資源稅稅率會定到2%至5%,各省區之間具體操作會有所不同,不同標準的煤炭也會實行不同稅率。 如果按利率2%,目前山西坑口煤炭價格300元計算,則每噸煤的稅額由現在的3.2元提高到了6元,增長接近一倍,但是這一估算的煤價和稅率都相當保 守,如果按照4%的稅率,加上煤炭價格上漲因素,稅收增幅則可能達到三倍以上,山西省煤炭資源稅收入則可能從2009年的24.7億元增加到近百億元。 河南財政廳沒能給出具體估算,但是其2009年2.3億噸產量同樣讓這一財政增收指標不容小視。 內蒙古財政增收指標則更大,2009年內蒙古的原煤產量已經超過了傳統的產煤大省山西,內蒙古的煤炭資源稅額為每噸3.2元,按照2009年的產量 6.37億噸,煤炭資源稅僅為20.38億元,在內蒙古1378億財政收入中只占1.48%,按照山西相同稅率指標測算,其增加收入比山西更多。 據悉,內蒙古曾三次向財政部上報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方案,報告中建議,資源稅應從價計征,稅率應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事實上,不僅僅是這些資源大省,據悉,包括青海、河北、黑龍江等地,都曾對資源稅改革做過相關工作。 作為中國較早的石油天然氣開采基地,位于東北的黑龍江省并不想只算一年兩年的賬,而是從資源稅開始征收的1984年算起,認為這26年如果按照國際慣例從價計征,黑龍江至少能多收1000億。
企業的阻力 地方政府極力推進之下,資源性企業卻應者寥寥。 山西一家大型煤企有關負責人直接對記者表示,不愿談這個問題,接受記者采訪的一些煤企人士也普遍不看好資源稅的出臺。 內蒙古中煤煤電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闖關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表示,資源稅應該不會從價征收,西部地區本來經濟就不發達,加重稅負不利于企業發展,對西部沒有什么好處。 這無疑和當地財政廳官員多次上書要求資源稅改革的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河南登封電廠集團有限公司新玉煤礦有關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表示,現在的稅已經不低了,所以改了以后不一定企業就要多交,可能差不多,或者是對大企業有影響。 實際上,資源企業和當地政府的這種意見分歧一直長期存在。 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方案在過去兩年曾三次上報國務院,均因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未能通過。而在很多地方財政官員眼里,大型資源類央企是資源稅改革方案推出的最大阻力。 幾年來,大型央企一直強調資源稅從價計征會擠占他們的利潤,將導致資源產品提價。 地方政府的說法則是,資源稅改革能夠反映資源的稀缺性,起到引導結構轉型包括當地生態促進經濟發展等多重效果。 新疆石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征,稅率最終定為5%。據了解,地方上報方案稅率希望達到8%-10%,但石化企業建議稅率2%。最終出臺的稅率,顯然會考慮雙方的利益訴求。 上述陜西財政廳官員則表示,在煤炭的方案上,同樣會平衡地方和企業的要求,從有關官員2%到5%的稅率方案來看,似乎的確如此。 資源稅改革大事記 1984.10.1起 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先行開征資源稅,對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暫緩征收。 1994.1.1起 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礦種的所有礦山,不管企業是否盈利普遍征收。 2004年以來 國家分別對煤炭、原油、天然氣等資源性稅率進行了調整,范圍和規模都有所擴大。 2010年全國兩會 將推進資源稅改革列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預算報告改革重點。 2010.6.1 新疆資源稅改革正式啟動,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二者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均為5%。我國資源稅改革正式拉開大幕。 2010.7.6 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表示,資源稅改革擴大到整個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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