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首月多貢獻1.6億 范圍望擴大
7月27日消息 “資源稅在我國雖然只是個小稅種,但在大的背景下,資源稅改革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其對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所產生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并將為全國實施資源稅改革奠定了基礎。”一知名稅務方面的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今年6月1日起,中央在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改革,如今也有近兩個月。目前,中央明確表態,資源稅改革將在整個西部地區推廣。 對不斷推進的資源稅改革,有業內人士指出,資源稅改革應盡快推廣至全國,征收范圍也應擴大,比如要把水資源等也正式納入,以進一步發揮促進資源合理利用的作用。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資源稅改革肯定會向全國推廣,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具體以怎樣的方式,怎樣的稅率比較合適,這是需要試點。資源稅改革推廣到全國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因為西部試點結束后還需要總結、調整,然后再向全國推廣。另外,如果在中東部地區也進行試點,那需要的時間可能會更長。 資源稅在我國只是個小稅種 財政部公布的《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決算表》顯示,2009年全國資源稅稅收收入為338.24億元,這在全國稅收收入近6萬億的收入中,所占的份額并不大。 從我國在新疆試點資源稅改革的情況來看,在資源稅從價計征的第一個月內,自治區地稅局直屬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稅局已嚴格按照三大油田(井口)當期產量比例足額征收稅款。在首個征收期內,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開發中心共繳納資源稅1.98億元,較上半年實行從量計征資源稅月平均數增收1.62億元,增長444.7%。 盡管已經在新疆試點,并且將把范圍擴大至這個西部地區,但業內專家認為,現在就推廣至全國的時機并不是很成熟。新疆試點起碼需要一個財政年度的時間,才能對經濟、環境、財政收支造成的影響做出全面的分析和評估,從而得到一個適用于全國的資源稅方案。“這意味著,三大石油公司還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產業的升級和調整,來應對資源稅改革帶來的負面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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