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企碳減排項目賣不起價
近日,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我省兩個水電項目被批準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預計年減排量為18594噸二氧化碳當量。目前,湖北省獲批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CDM)項目已達79個,預計年減排量達到976.5萬噸。但由于缺乏“定價權”,這些項目恐少收千萬歐元。
國際買方壓低價收購
所謂清潔發展機制項目(CDM),是《京都議定書》規定建立的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一種國際履約機制。發達國家的企業,可出資購買發展中國家的相關減排項目,以沖抵其減排額度。
湖北清潔發展機制服務中心專家李剛對記者表示,交易價格的制定比較動態,取決于很多因素,包括國際市場的供求關系、交易環境等,而買方的態度也尤為關鍵。目前國內很多碳交易企業對該領域的了解有限,且國內尚無成熟的二級交易市場,導致交易的定價權多掌握在國際買方手中。
資料顯示,我國有關部門對碳交易指導價大約在8歐元/噸,而實際成交價在10歐元/噸左右,但據歐洲氣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級市場價格,基本都在12歐元/噸以上,甚至不乏20歐元/噸的成交價。以目前我省已獲國家批準的CDM項目為例,總排放量達到976.5萬噸,2歐元/噸的差價,總價值即接近2000萬歐元。
目前并非交易好時機
在李剛看來,碳交易也存在一、二級市場之分,部分國際買家從湖北項目中購買了碳排放額度,可能也會在歐洲、北美市場再度銷售出去,而不同國家的交易環境、法律對碳排放的約束程度,都會影響最終的成交價格。
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企業、項目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中處于純粹賣方的地位,導致買方的態度往往能對成交價格產生重要影響。目前,已臨近《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時限——2012年,而未來發達國家對碳排放的約束力度尚不明朗,導致不少國際買家對購買碳排放額度都相當謹慎,亦可能壓低收購價。“所以目前可能不是著手進行CDM嘗試的好時機。”李剛建議,由于整個項目運作下來周期較長,需要經過批準、注冊、簽發等多個階段,此時起頭運作,未來面臨的交易價格波動的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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