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鋰電池應跟蹤先進技術 強化產權保護
“鋰電池產業與智能電網等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這兩大戰略型新興產業關系密切,中國政府將加快出臺發展規劃和政策支持細則,并鼓勵民間創新型高科技企業擔 當研發生力軍。另外,將從財稅和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尤其是向中小型企業傾斜信貸政策。”中國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范劍平在7月29~30日于深圳舉行 的“2010鋰離子電池新材料國際論壇”上,從宏觀政策方面闡述了中國鋰電池產業的發展方向。范劍平還指出,政府推進鋰電池產業的發展,重點將關注三個方 面的問題:一、跟蹤跨國公司最新動向,選擇正確的、有希望成為未來主流方向的技術,組織力量進行聯合攻關。二、盡快解決中國實用技術標準問題,形成聯合攻 關和成果共享的統一標準,為產業化應用創造基本條件。三、建立中國高標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專利問題困擾中國企業上面第三點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引起了出席本論壇專業人士的強烈共鳴。臺灣立凱電能科技的楊智偉用“專利:中國消失的一 塊拼圖”來形容他對中國目前專利市場現狀的擔憂。他表示,其實,對于知識產權問題,中國電池產業長期以來一直面臨國外專利的商業阻礙以及技術壟斷的干擾。
例如,早在2000年,中國鎳氫電池企業就曾受到美國Ovonic公司在專利侵權方面的指控。包括比亞迪、樂凱、沈陽三普、南海新力和深圳三俊等8家中國電池公司向Ovonic繳納了大筆專利許可費。
2003年7月,索尼在北京對比亞迪提出鋰電池專利訴訟。目前,比亞迪每年用于相關事件的法律開支大約在100萬美元。
2008年7月,3M對索尼、索尼電子、聯想、聯想美國、日立、松下等11家公司進行了電池專利技術方面的起訴。
因此,中國相關管理部門和企業應該在電池專利方面給予更多重視,尤其是電池外銷的企業,應盡可能多地掌握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知識,保護自身的權益,以免受到巨額專利授權費的傷害。
另一方面,截至2010年7月29日,中國關于磷酸鐵鋰電池的專利有201個,包括材料組成專利24個,材料工藝專利177個。從2003年到 2010年,中國企業在這方面的專利申請數量一直在上升。但從2005年起,最終核準件數與實際申請件數的比率反而呈現出持續下降的趨勢。
針對上述情況,楊智偉指出,企業要注意專利申請的盲目性問題,因為專利數量多少并不能完全代表一個企業的真正實力。申請專利必須注重產品的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
在磷酸鐵鋰電池材料領域,美國掌控了關鍵專利技術。美國德州大學曾與日本NTT為磷酸鐵鋰電池材料專利問題進行過訴訟,結果NTT被迫將所擁有 的磷酸鐵鋰電池材料專利授權給德州大學,并向對方支付了3000萬美元的和解金。之后,臺灣很多電池企業都通過購買磷酸鐵鋰電池專利授權來避免此類紛爭。 據蘇州恒正科技董事長、杭州賽恩斯能源科技總裁董明博士介紹,其實,日本的松下和豐田等企業也都擁有磷酸鐵鋰電池材料的類似專利,但是由于NTT事件的影 響,這些企業在實際中都沒有用那些磷酸鐵鋰材料,而主要傾向于采用錳酸鋰和三元材料。雖然日本和臺灣在磷酸鐵鋰電池材料專利方面吃了虧,但是歐洲的情況卻 完全不同。2009年12月,歐洲專利裁決機構撤銷了美國德州大學對磷酸鐵鋰電池的歐洲專利權,保護了歐洲企業今后開發磷酸鐵鋰電池技術的利益。
2009年9月,中國科技部“863計劃”已經明確表示支持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關鍵技術的開發,中國有關研究機構和企業正在積極研發。據董明介 紹,恒正科技的電化學活性材料制造方法的專利(專利號:CN200910186259.9)已于2010年先后在美國、日本、韓國等全球16個國家或地區 申請獲批。
另外,中國專利裁決機構能否向歐洲那樣撤銷美國在中國的磷酸鐵鋰電池專利授權,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中國磷酸鐵鋰電池及材料企業今后的發展。不過,楊智偉表示,即便如此,對于今后產品外銷北美的企業,麻煩仍未消除。但在一段時期內,中、歐市場業會提供一定的商機。
還有,中國企業在錳酸鋰、三元材料等方面,今后可能也會與日韓企業發生專利紛爭,要提早做好這方面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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