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國土資源廳與海北州政府簽署礦產資源勘查合作協議
為進一步加大海北州礦產資源勘查力度,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促進海北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近日,青海省國土資源廳與海北州政府簽署了海北地區礦產資源勘查合作協議。 協議明確,雙方本著“優勢互補、真誠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共同推動海北州礦產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化,實現海北州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2010 年至2013年,海北州政府4年內投入2億元(礦業權價款分成)用于在其轄區內開展地質礦產勘查工作,其中2010年投入0.2億元,以后每年投入0.6 億元;對地質勘查工作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給予協調,負責提供良好的外部勘查環境,支持青海省國有地勘單位在海北州進行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參與礦產資源規劃 編制、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比照青海省地勘基金管理辦法,統一管理海北州勘查資金,并進一步加大海北州礦產資源勘查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地勘投入,加大青海省地勘基金的投入。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統一部署安排實施海北州礦產資源勘查,統籌資金安排,對有望取得找礦突破的重點勘查區,加強合作,集中資金,集中力量加速勘查進程。 協議規定,海北州政府按照規定程序提出勘查項目,報青海省國土資源廳。勘查項目一經確定,由項目承擔地勘單位登記探礦權,項目結束后注銷探礦權,海北州政府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海北州配套出資的勘查項目,礦業權價款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后,按照投資比例享受投資權益;海北州獨資勘查發現的礦產地的進一步勘查和開發,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產業政策。海北州西海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州政府履行地質勘查資金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免責聲明:上文僅代表作者或發布者觀點,與本站無關。本站并無義務對其原創性及內容加以證實。對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或圖片)的真實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參考時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制作、轉載、同意會員發布上述內容僅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認可、同意或贊同其觀點。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決策之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異議,請聯系相關作者或與本站站長聯系,本站將盡可能協助處理有關事宜。謝謝訪問與合作! 中鎢在線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