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探礦權市場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
國土部已經通過相關文件,來自民間的風險資本將有望獲準進入探礦權市場。 9月6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該文件明確表示,將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和改組,具體工作任務安排由工信部牽頭,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工商總局、銀監會等多個部委參與進行。 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告訴本網記者,國土資源部將加大礦業權有形市場方面的建設,并一直在鼓勵來自民間的風險投資進入到諸如礦產資源勘查等領域。 該人士表示,國土資源部在近期已經審議通過了《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轉讓的意見》等文件,也在鼓勵地方管理部門落實探礦權、采礦權申請、招標、拍賣制度。他表示,有關礦產權市場的規范管理工作,一方面是為了促進政府管理規范化,另一方面也為民間資本的進入,以及該領域內的重組兼并等商業行為打好了制度基礎。 中國有數目眾多的地勘單位,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地勘單位一直定位于事業單位。雖然長期從事地質找礦工作,手中有各種程度的地質成果和資料,屬于物質財富,由于歷史原因,許多地勘單位經濟比較困難,盡管手中擁有某一區域、某一礦種甚至多個區域、多個礦種的地質資料,但在市場競爭的同一起跑線上,不一定競爭過其他對手。跨國公司姑且不說,就是與新崛起的民營經濟相比較,地勘單位在經濟實力上也處于劣勢。政府在探礦權市場進入條件上對資料占有者予以保護,正是當初國土資源部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工作通知》的基本出發點,這決定了不完全競爭市場在方向上的優勢。 但這種管理方式也導致探礦權大量閑置和私下轉讓,具體表現是確有少數地勘單位或其他市場主體對別的地勘單位已經進行了勘查工作并成為礦產地的區域,借助 關系進行登記,侵占他人成果權益或非法進入,蠶食侵吞,直至進行礦產開發;或者是對已取得勘查權的區域只占不探,資金、人力一概不投,而是閑置不理,每年 編造工作量,延續已到手的勘查權。 2009年下半年,新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曾經組織過一次全疆范圍內的地質勘查項目大檢查,重點查處“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等現象。結果發現6000多個有效期內的探礦權,零投入的占2600多個。經過仔細核查,最后確立1983個。 探礦權大量私下轉讓的原因是當地“探礦熱”持續升溫,甚至“連做房地產的、從事物流、娛樂業的都在介入探礦行當。拿到證(探礦證)就能賣錢。這種情況2003前后很普遍,2007年達到高峰。”熟悉探礦權交易的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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