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整頓礦產外資遭受損失
蒙古國近期再次對礦產業法律政策進行調整,理由是為強化礦產資源整體開發秩序,提高蒙古國政府收益比例,增加政府對礦產開采的參與力度。但由于這些法律過分維護本國企業利益而嚴格要求別國投資者,嚴重影響投資國的利益。
蒙古國投資管理局負責人圖日巴圖表示:“蒙古國的投資環境不穩定,政策的變化快。政府制定的那些礦業政策實際上是為了獲得更多的眼前利益。投資者認為蒙古的政局穩定,但投資環境混亂。”
礦業法律政策的調整導致一些外國投資者在前期所取得開礦資質失效,使部分外國企業為投資所做的先期努力前功盡棄,大量正在投資或準備投資蒙古礦業的國家損失嚴重,尤其是中國企業。同時導致蒙古國的銀行遭受嚴重赤字,經濟也受到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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