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使命-2010”成功實踐上合軍演協定
當地時間9月18日,“和平使命-2010”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武裝力量聯合反恐軍事演習,按計劃在哈薩克斯坦馬特布拉克訓練場進行第四次實兵合練,這也是 五國參演部隊首次舉行全要素、全過程、部分實彈合練。圖為中方參演直升機在演習區域上空實施實彈攻擊。中新社記者 孫自法 攝
中新社哈薩克斯坦馬特布拉克9月19日電(記者 孫自法)“‘和平使命-2010’聯合軍演的順利舉行,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簡稱“上合軍演協定”)的一次成功實踐。” 本次聯演中方導演部法律顧問朱建業少將19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上合軍演協定為上合組織各成員國武裝力量舉行聯合軍事演習提供了制度化、規范化、實用化 的基本保證。
和平時期,一國武裝力量進入他國領土,涉及到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按照國際慣例,應簽訂雙邊或多邊法律文件,明確演習的法律依據、參演部隊和人員的法律地位、各方的權利義務等問題。
朱建業介紹說,為給上合組織舉行聯合軍事演習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成員國國防部于2007年6月簽署了上合軍演協定,經成員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審議批準,提高了其法律位階,增強了其法制權威。
上合軍演協定規定聯合軍演的目的是打擊“三股勢力”,維護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對入境部隊作出了法律約束,要求派遣方國家參演部隊尊重接受方的國家主權、法律和風俗習慣,不干涉接受方國家內部事務,不在接受方國家領土上從事政治活動等。
根據上合軍演協定規定,作為“和平使命—2010”主辦方的哈薩克斯坦高度重視各國參演部隊的入境、出境問題,采取簡化辦理參演部隊人員和裝備 物資的海關通關手續,免除關稅和各類稅費的措施,保證了參演部隊的順利入境、出境,為參演部隊的順利投送、及時到達集結地域提供了法律保證。
為執行“和平使命—2010”聯合反恐軍事演習任務,中方參演部隊對所有參演人員、新聞記者和文藝演出人員等,進行了上合軍演協定上述規定的教育,并制定了在接受方領土上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規范和習俗,人手一冊以便嚴格遵守。
“通過參加此次演習,中方參演官兵進一步增強了執行涉外法律的意識。”朱建業認為,中方參演部隊官兵在異國他鄉、在全新的法治環境下,實實在在 感受到異國的主權、異國的法律和異域的文化、異域的風俗習慣,在潛移默化中提高了對涉外法律的認識。參演官兵在實踐中掌握了涉外軍事條約協定的基本精神和 具體內容,學會了尊重接受方的主權,尊重接受方的法律和風俗習慣,妥善處理與接受方——東道國的各項法律關系,提高了執行涉外法律規定的能力。
他表示,上合軍演協定的簽署是上合組織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和平使命—2010”聯合軍演,既是上合軍演協定的一次全面施行,也是對該協定的一次全面檢驗。
免責聲明:上文僅代表作者或發布者觀點,與本站無關。本站并無義務對其原創性及內容加以證實。對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或圖片)的真實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參考時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制作、轉載、同意會員發布上述內容僅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認可、同意或贊同其觀點。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決策之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異議,請聯系相關作者或與本站站長聯系,本站將盡可能協助處理有關事宜。謝謝訪問與合作! 中鎢在線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