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四點要求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昨天(29日)就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研究進行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認真聽取了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高培勇教授、政治學研究所房寧研究員的講解、意見和建議,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主持學習時發表講話。他指出,我們要清醒地看到,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 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由于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短期內難以根本解決,人民內部各種具體利益矛盾難以避免地會經 常地大量地表現出來。雖然人民內部矛盾是在全體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礎上的矛盾,但必須高度重視,下大氣力做好工作,以激發社會活力、增強人民團結,促進黨 和國家事業更好發展。
胡錦濤就扎實做好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工作提出4點要求。
一是注重從源頭上減少矛盾。要努力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使各項決策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
二是注重維護群眾權益。要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依法保護群眾權益。
三是注重做好群眾工作,推行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及時了解群眾心聲和實際需求。
四是積極推動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能力,提高社會管理信息化水平。
胡錦濤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基礎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周密部署,扎實推進。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轉變作風,多做順民意、解民憂、得民心的實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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