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禁止無實權者替礦長下井
據新華社電記者8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為落實國務院關于礦山企業領導下井帶班的規定,要求全自治區4600多家非煤礦山企業嚴格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禁止以無礦山管理實權的“礦長助理”“值班礦長”等代替礦領導下井帶班行為。 自治區安監局要求廣西各非煤地下礦山企業按照規定立即嚴格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明確每名礦領導下井帶班的具體要求并切實抓好落實。 自治區安監局明確提出,礦領導應是具體分管礦里某項行政或政工工作的領導,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延緩或變相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禁止以無礦山管理實權的礦長助理、值班礦長等代替礦領導下井帶班行為,帶班礦領導必須和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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