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12省區市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文件,從12月1日起,內蒙古原油、天然氣的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至此,資源稅改革新政開始在包括內蒙古在內的西部12個省區市實施。
此前,資源稅改革已在新疆率先試點。今年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7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上表示,對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繼新疆試點之后,將在西部12個省區市實施。
國信證券分析師嚴蓓娜表示,資源稅改革將會明顯增加地方的財政收入。資源稅留存當地為加快產業升級、改善當地投資環境創造了條件。由于初級礦業的產業鏈條較短,無法帶動資源所在地的就業與經濟發展,因此西部各地實現資源深加工產業的升級,不僅減少了地區間不平衡,也減少了對長距離運輸線路的壓力。從全局角度看,這對于激勵當地政府進行資源開發和轉換有所裨益,有利于中國能源自給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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