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價格攀升促“礦產國資委”顯雛形
全球資源價格的攀升令中國決策層越來越關注礦產資源開發領域。但在中國,肩負尋找新資源的地質勘查行業卻曾是市場化程度最低、發展最為緩慢的行業。 而新中國成立以來礦業發展很迅速,許多礦藏大多數都是由國家投資勘探發現的,其中相當一部分目前依舊在開采和生產。 “從事這些礦山的企業也多屬國有獨資企業,這些企業可能會面臨上市或者其他融資問題,而在此之前,需要理清楚礦山的國有資產,以避免流失。”國土資源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程利偉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而中央地勘基金,這個最初只是為解決找礦資金問題而設立的機制,也成為礦業改革制度創新的產物。
不是純粹的風險基金 記者:按照普遍意義上來解釋,中央地勘基金是一種什么性質的基金? 程利偉:地勘基金這個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最初的目的是要解決“地質找礦資金何處來”這個問題。不過最近幾年礦產資源領域的發展很迅速,已經使得資金不再成為一個問題,但我國的地質找礦工作依舊還有其他制約。 除了我國的市場經濟不夠完善,缺乏化解勘探投資風險的工具之外,主要問題就是地質勘查行業改革比較滯后,市場化程度緩慢。但另一方面,當前又需要在礦產資源領域取得一些突破,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 2006年1月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了國家建立地質勘查基金 (周轉金)的宏觀著眼點,便是用于重點礦種和重要成礦區 (帶)的前期勘查,發揮財政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實現地質找礦重大突破。 在微觀上,基金的三大作用在于降低勘查風險、銜接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體現礦產資源領域的國家意志。 中央地勘基金目前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共同負責管理與監督,兩部共同組成中央地勘基金領導小組,徐紹史部長目前擔任領導小組的組長,而副組長則由兩個部委的兩位副部長擔任。 地勘基金本身,也在這一過程中經歷了一個定位的變化。與其說這是一筆基金,不如說是一種新機制,是中國地質勘查行業投資體制改革的制度創新。 記者:中國地勘行業改革存在什么樣的困難?基金的建立能發揮什么作用? 程利偉:地勘行業改革與地勘基金,應該說是兩個不同的話題。地勘行業改革的難點就在于地勘單位如何走向市場。而地勘基金的意義,則是在目前的體制尚無法與市場完全對接的情況下,通過國家財政的撥款,來對社會資金進行引導作用,形成地質勘查投資的良性循環,促進地勘市場的繁榮發展。 當前從事地勘行業的人,屬于原地質礦產部系統的就有42萬人,其他有地質隊伍的部門還有十幾個,如石油、煤炭、冶金、有色、核工業等。全行業共有100多萬人。 最初,地勘行業實行的是自上而下的縱向管理。所有經費由中央財政預算支出,再層層分解到基層。地勘隊伍的找礦成果,通過國家計劃部門無償交給礦山企業。 自解放初開始,這一體制執行了50余年,直到1998年才被打破。當年地質礦產部與國家土地管理局等合并組建國土資源部,而各地的地勘隊伍也被下放給地方,實行屬地化管理。地勘行業從傳統的縱向管理變成了橫向管理,中央不再直接下達生產計劃任務。但在通過與地方的協商中,中央政府承諾將在未來一段時期內,繼續負擔各地地勘隊伍的基本經費,目前,這個時期尚沒有結束時間表。 改革的難度非常大,但在這一過程中,僅靠社會的力量顯然也是無法滿足經濟發展對資源的渴求的。 地勘行業的特點是高風險、高投入,目前地質找礦的風險為95%。也就是說,設定了100個找礦的目標區域,可能95個都找不到礦。此外,一個中等規模的礦產勘查項目,所需投資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億。 成熟市場國家是通過礦產勘查資本市場來融資和化解風險,但中國現在顯然做不到,地勘基金的特殊作用就在此。 基金通過獨資及合作兩種模式來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這個高風險行業,在一定程度上扮演著國外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的角色。而在退出機制上,則選在確定有礦后即通過出讓權益退出,把后續的低風險、高收益勘查和開發讓位于企業或者地勘單位。 地勘基金其實是一種國家財政投資機制的創新,既非一般意義上的投資基金,也不是純粹的風險基金,應該說這是極富中國特色的制度設計,全世界獨一無二。 記者:基金目前運轉的狀況如何? 程利偉:我們第一批項目實際在2006年底,基金管理中心尚未成立時便已啟動。基金中心成立三年多來,已經開展野外施工的項目191項,發現煤、鈾、金、鉛鋅等重要礦種的大中型礦產地44處。有的項目被中國地質學會評選為2009年度十大找礦成果。 你可以注意到我們的找礦風險是遠低于此前所說的95%的,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項目,如煤炭國家規劃礦區項目,屬于國家控制范圍,基金的進入是為了體現國家意志,這類礦事實上勘探工作已經比較完備,風險比較低。 另一方面,就是我們銜接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的能力。公益性地質工作,實際上就是基礎性地質工作,不能帶來直接效益,但卻能一定程度降低商業勘探的風險。過去受體制影響,公益性地質資料基本不對外公開。近幾年國土資源部在大力推動信息公開,但需要有一個過程。 醞釀礦產資源管理局 記者: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的職責可能遠不止基金這一塊,未來的職能與規劃是什么? 程利偉:中央地勘基金與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前者只是管理中心的四項基本職能之一。按照中編辦復字〔2007〕50號文的規定,基金管理中心四項職責:一是組織實施中央地勘基金投資項目的立項、監管、評審驗收和成果處置;二是監督、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股權;三是申請登記中央地勘基金獨資項目的礦業權;四是研究實施國家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制度。 這四塊職能的劃分,基本上涵蓋了礦產資源領域的全部內容。基金本身的著眼點還是在引導和拉動商業性礦產勘查,落實地質找礦新機制方面,是礦產資源的領域繼續開拓進取的部分。而第二及第三項職能,更多是對已有的礦產權屬問題的處理。第四項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制度,則是重要的國家戰略性工作。 這樣的職能界定顯然并不適合放在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這樣一塊牌子下面。事實上在向中編辦報送方案的時候,有同志也提及過這一點,認為叫“礦產資源管理局”或“礦產資源管理委員會”之類的名稱比較切實際一些。但目前中心的工作主要還是圍繞著中央地勘基金而展開,管理中心的成立也不過三年左右,工作的推動需要一個過程,在“十二五”期間,中心的一塊重要工作內容就是落實上述的職責。 記者:從“監督、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股權”這項的職能來看,基金管理中心有點類似礦產資源國資委的味道。 程利偉:這只是個比方。新中國成立之后,我國的礦業發展很迅速,建國60年來發現的許多礦藏大多數都是由國家投資勘探發現的,其中相當一部分目前依舊在開采和生產。從事這些礦山的企業也多屬國有獨資企業。但市場發展的需要,這些企業可能也會面臨上市或者其他融資問題,而在此之前,需要理清楚礦山的國有資產,以避免流失。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已經就此印發了 《中央地勘基金持有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折股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623號)。下一步將就全國范圍內無償占有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采礦權情況,以及按照規定應繳納兩權價款的企業情況進行調研。這部分資產情況的摸底工作還沒有結束,說實話也非常復雜,但粗略看看規模還相當大。 記者:中心的職能里面還有礦產資源的戰略儲備工作,這一塊的進展如何?好像發改委也在做類似的事情? 程利偉:我們做的礦產資源儲備工作與發改委的完全是兩回事,發改委的儲備嚴格來說是礦產品的儲備,一般儲備的量比較少,多的也僅夠幾百天的消耗。與礦產品儲備相比,礦產資源的儲備量更大,但也多了道開采生產工序,更多著重于中長期儲備。 這一方面具體的工作還尚待展開,基金管理中心正在推動礦產地儲備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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