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污染規劃》獲得批復
事件:2011年2月18日,《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已被國務院正式批復。《規劃》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減15%;非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的水平。 點評: 成為第一個“十二五”國家規劃 該規劃自2010年7月提出到近日得到國務院批復,成為第一個“十二五”國家規劃。《規 劃》研究提出涉及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污染防治技術標準、政策措施和管理規定,制定涉及含砷、鉛、汞、鉻、鎘等重金屬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 名錄,全面排查整治重金屬排污企業,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完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及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等三大監管體系,為有效控制重 金屬污染奠定堅實基礎。 重點防控對象明晰監管力度嚴厲 《規劃》重點防控的的重金屬污染物分為兩類:第一類:鉛、汞、鎘、鉻、砷;第二類:鉈、錳、鉍、鎳、鋅、錫、銅、鉬等。5大重點防控行業為: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重點防控企業有4452家,但名單未予公布。環保部表示,重金屬污染防治將是2011年九部門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將對重點防控行業和企業實行多方面的有效監控。《規劃》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制定了嚴厲的整治措施。 對行業及公司的影響 作為國家第一個十二五規劃的出臺,足可見國家對重金屬污染的重視程度,其影響將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由于非法開采、冶煉一般采用的是犧牲環保以節約成 本,《規劃》的出臺將從各個監管方面有效抑制非法開采、冶煉等,必將規劃有色金屬尤其是小金屬的生產;二是部分地方企業的落后冶煉產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地 方政府的支持,由于其回收、環保在一個相對寬松的政策下,使得其開采成本、冶煉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具備競爭力。《規 劃》的出臺將加大監管力度,會有效抑制不達標的開采、冶煉產能的釋放,集中在鉛鋅、銅、鋁等部分生產企業,對鉛鋅、銅、鋁行業利好;三是,國內冶煉技術相 對的落后,開采的無序,《規劃》的出臺必將會加大對現有先進開采、冶煉技術的支持力度,預計會有先進開采、冶煉技術企業兼并吸收落后產能、甚至涌現出一批 專業提供防治金屬污染的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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