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加力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
財政部、住建部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在“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加大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力度。通知明確了“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目標,并鼓勵地方出臺強制性推廣政策。根據通知,到2020年,我國將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中央財政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支持力度將加大。 通知明確,切實提高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十二五”期間,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進一步豐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形式,積極拓展應用領域,力爭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25億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規能源替代能力3000萬噸標準煤。 為進一步放大政策效應,通知規定,“十二五”期間,財政部、住建部將選擇在部分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方積極性高、配套政策落實的區域,實行集中連片推廣,使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率先實現突破,到2015年重點區域內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達到1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兩部委明確,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兵團)通過出臺地方法規、政府令等方式,對適合本地區資源條件及建筑利用條件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進行強制推廣,力爭“十二五”期間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都要制定出臺太陽能等強制推廣政策。財政部、住建部將綜合考慮強制推廣程度及范圍,在確定“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重點區域時對出臺強制性推廣政策的地區予以傾斜。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方面,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將加大補助力度。通知稱,鼓勵科研單位、企業加大科技攻關力度,加快產學研一體化。中 央財政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產品、設備的研發及產業化,中央財政按研發及產業化實際投入的一定比 例對相關企業及科研單位等予以補助,并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品、設備性能檢測機構、建筑應用效果檢測評估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為更好地體現擇優扶強,兩部委還將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產品、設備推薦目錄,提出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嚴格行業準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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