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再添新品種,鉛期貨24日掛牌
中國證監會3月17日發布《關于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鉛期貨合約的批復》,同意上期所上市鉛期貨合約。隨后,上期所也發布通知,明確鉛期貨自3月24日(下周四)起開始交易。 證監會表示,在上市初期,上期所對鉛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標準、交割、市場監控等方面和環節應當從嚴要求,特別是要做好實物交割環節的監督檢查,切實防范市場操縱。 同時,證監會強調,上期所應當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高標準、穩起步”的原則,進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確保鉛期貨合約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 根據上期所發布的《鉛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通知》,鉛期貨合約自2011年3月24日起開始交易,掛盤合約月份為2011年9月份至2012年3月份,新合約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在合約掛盤上市前一工作日公布。鉛期貨合約上市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暫定為合約價值的11%,漲跌停板幅度暫定為6%。掛盤當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暫定漲跌停板幅度的2倍。鉛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暫定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交割手續費為2元/噸。 上期所同時還發布了《上海期貨交易所有色金屬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鉛錠存儲、包裝、質量升貼水補充規定》,以及同意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 單位成為上期所鉛指定交割倉庫的批復,同意河南豫光金鉛[30.78 -1.22%]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YUGUANG”牌鉛錠注冊的批復等多項內容。上期所要求會員單位做好鉛期貨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注意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據上期所有關負責人介紹,鉛期貨上市有利于優化鉛的價格形成機制;可以為鉛的生產、流通和消費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風險控制手段;有利于以市場化手 段促進國家鉛產業政策的落實,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有利于健全我國有色金屬期貨序列,推動期貨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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