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議
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問題
。ㄒ唬﹦趧诱邎蟪旰途用袷杖胝GDP比重偏低,且持續下降。
從國際比較看,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居民收入占GDP比重都明顯低于發達國家當前水平。在主要發達經濟體中,勞動者報酬占GDP份額一 般介于50%—57%之間,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則介于65%—72%之間。與發展中大國相比,盡管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高于印度、阿根廷,但也只 與巴西(41%)相當,且略低于南非(44%)和俄羅斯(45%),而況這些國家沒有出現我國當前面臨的持續下降問題。
。ǘ┏青l、地區、行業和社會成員間收入差距仍在擴大。
(三)收入分配秩序不規范,尋租和投機現象比較突出。
深層次原因分析
我國當前收入分配領域出現的這些問題,并非改革開放的基本方向出了問題,根本性的原因還是在于改革不徹底、市場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和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等。
。ㄒ唬┏醮畏峙漕I域的主要原因
1.市場體制不完善,存在明顯的價格扭曲和主體扭曲
第一,基本要素價格扭曲。雖然我國勞動力價格整體便宜,但由于資源要素價格被人為壓低,例如工業用地價格“零地價”,水價僅為發達國家的10% —15%,礦產資源稅費很低,排污等環境收費很低,信貸利率和匯率也偏低,使得勞動力要素也必須長期保持低水平,否則就會發生資本對勞動的替代。
第二,市場主體扭曲,機會不均等,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不足,使社會就業不充分。
第三,國有經濟占用大量社會剩余,但收益并不為廣大居民分享。
第四,行業壟斷和行政性壟斷突出,行業間收入分配差距并非競爭力和人力資本差異的體現。
2.勞動力市場不健全,勞資關系尚未根本理順
一是勞動力市場存在著一定的就業歧視;二是勞動力市場存在城鄉分割、行業分割和地區分割的問題;三是協調勞資關系的有效機制缺失;四是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3.土地和資本市場化程度低,財產性收入增長緩慢
(二)二次分配領域的主要原因
1.政府職能轉變滯后,公共服務供給不足
雖然經過近年持續加大投入,我國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總體仍然不足。2008年,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三項公共服務支出占政府總支出的比重合計僅為37.7%,比人均GDP3000至6000美元國家的平均水平低16.3個百分點。
由于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總體不足,迫使居民用自身的收入來支付快速增長的教育、醫療、社保等支出,不僅擠壓了居民的其他消費,而且強化了居民的謹慎預期,降低了居民消費傾向。我國政府消費中公共服務消費的占比明顯偏低,問題的癥結正是政府職能轉變滯后。
2.二次分配調節不力,逆向調節現象普遍
我國現行福利體系主要與正規就業或城市戶口掛鉤,轉移性支付實際上是“重城市、輕農村”、“重中間、輕兩端”,并未真正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 用。由于不同社會群體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收入再分配規則,低收入者所獲得的轉移性收入,反而比更高收入者獲得的轉移性收入還少,形成收入再分配中的“逆向 轉移”,使初始收入分配差距沒有得到有效修正。
社會保障存在明顯的城鄉二元體制,即便是直接用于再分配的社會保障支出,也主要面向城鎮居民,并未真正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3.稅制結構不合理,增收功能強,收入調節作用弱
一是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在調節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相對有限。我國現行稅制的格局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的,間接稅比重過大,直接稅比重較 小。例如,2009年我國所得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26%,其中個人所得稅只占全部稅收收入的6.6%。除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和車船稅外,目前我國在稅收制 度方面還缺少其他有利于調節個人收入的稅種。
二是個人所得稅存在制度缺陷。比如稅制不科學、抵扣范圍過窄、個人所得稅分級層偏多、個體工商戶的稅負偏高等。由于個人所得稅征管制度不健全, 加上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居民自行申報和自覺納稅行為尚不到位,稅務部門對納稅人的真實收入無法進行有效監控,征管水平低下,無法對居民個人的應稅所得全 額征稅,造成高收入者的實際稅負低于名義稅負,難以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三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稅種設置不科學,調節手段單一。
4.尚未建立起有利于社會捐贈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
未來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和原則
基本思路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穩定和促進和諧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兩個根本性方向,堅持按勞分 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以“完善市場,轉型政府,促進參與,補 低、拓中、調高”為基本思路,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健全擴大就業、增 加勞動收入的發展環境和制度條件,提高人力資本參與率;規范分配秩序,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努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 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讓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公平分享改革和經濟發展的成果,調動和發揮全體人民的積極性和能動性,為實現民富國強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釋 放出強大的活力和動力。
基本原則是:1.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調整收入分配關系的立足點。2.把促進參與、增加就業作為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基礎。3.把提高社會階層 流動性作為處理好收入分配關系的重要條件。4.把提高效率、促進機會平等和起點公平作為調整收入分配關系的重要途徑。5.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擴大消費作為 調整收入分配關系的落腳點。
相關政策建議
。ㄒ唬┎皇r機地推進資源和要素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促進要素間合理分配的作用。重點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類產品價格關 系,完善重要商品、服務、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健全土地、資本、勞動力、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完善市場法規和監管體制,規范市場秩序。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 率形成機制改革,適當放開匯率自由波動范圍。加快利率市場化步伐,繼續擴大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范圍,在最終放開存款利率上限之前,目前應加快放開貸款利 率下限管制,引導銀行改變利差型盈利模式,提高全社會資金運用效率。破除資本和勞動力要素價格之間的人為扭曲。
(二)完善最低工資制度,穩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機制。
。ㄈ┙⑼晟茋衅髽I利益分配機制。
(四)有效增加財產性收入,完善財產權保護制度。
(五)強化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重點是推進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加快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根據目前現實可行條件,盡可 能將11類所得進行適當歸并征收;拓寬抵扣范圍,充分考慮家庭婚姻情況和實際負擔水平,真正發揮收入分配調節作用;將起征點提高至2500元/月,并建立 與物價水平(CPI)聯動調節機制;減少級次,由目前9級征收調整為6級征收,并適當增大級距;征稅標準對本國居民與外國人士要實現一致,確保稅收公平; 將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中非工資性收入部分,納入企業所得稅征收,或者參照企業所得稅稅率征收。與此同時,為了彌補個人所得稅的不足,可考慮開征資本利得稅 和房產稅,通過調節高收入者的財產性收入來達到調節收入差距的目的。在增稅的同時考慮結構性減稅,重點是適當降低間接稅比例,主要通過擴展增值稅實用范 圍,進一步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切實降低服務業和中小企業稅負水平等措施來實現。
。┓e極推動農民工市民化。
(七)打破壁壘,公平準入,通過供給側改革,激活需求潛力。
。ò耍┘涌焱晟粕鐣U象w系,建立健全社會安全網。
。ň牛⿵娏σ幏妒杖胫刃颍e極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進一步規范公務員及企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規范的公務人員財產申報和登記制 度。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積極發展慈善事業,充分發揮其在調節收入差距中的重要作用,鼓勵 企業和富人捐資建立慈善性基金,按國際通行辦法免除其捐款所得稅,推進建立第三次分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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