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防治規劃將出,防控血鉛等類似事件
3月下旬,安徽省近一半以上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仍在停產。 今年1月,安徽省懷寧縣爆發兒童血鉛超標事故;經查,鉛酸蓄電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鉛污染為肇事主源。 隨后,安徽省有關部門在1個月內關停約50家鉛酸蓄電池企業。 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的出臺。 2月18日,該《規劃》獲得國務院正式批復,成為首個獲批的“十二五”規劃。業內人士認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屬行業,已經走到了歷史關口。
總量控制5種重金屬 記者了解到,此次《規劃》中進行重點監控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屬主要有5種,即汞、鉻、鎘、鉛和類金屬砷。 按照《規劃》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減15%;“非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 所謂“重點區域”,包括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4個重點省份和138個重點防護區。 據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介紹,與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屬污染物呈現區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個重點省區,也不是每個地方都存在問題;《規劃》甚至細化至工業園區層面,比如某個鄉鎮中產業集群的一個工業園內。” 吳舜澤坦言,突發事故發生頻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屬行業無序發展”。 據其介紹,《規劃》對于重點監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屬于“硬性指標”,要求極其嚴格,“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屬企業。例如,重點防控汞污染的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涉汞企業,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時還要削減排放量。 “通過企業的清潔技術改造,加強企業排放監測等措施,必要時采取經濟和行政手段”,吳舜澤告訴記者,盡管《規劃》在防控、治理兩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 五”規劃側重點,卻并非整治與修復歷史遺留問題;而是要重點解決涉重金屬企業的污染問題,控制“多、小、散、亂”企業,穩定企業排放水平。
最大軟肋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不斷有學者呼吁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但在《規劃》出臺前,此項工作始終讓步于“更迫切需要解決、具有普遍污染性”的二氧化硫與化學需氧量物減排。 早在1978年湘江流域就爆發過重金屬超標事件,一度導致部分沿岸居民飲用水中斷。由此肇始的汞污染治理,很大程度是迫于社會壓力。 滅火式的治理導致“底數不清”,已成為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最大軟肋。 環保部門例行的環境監測數據,雖包含了最近5~10年大氣與水體中重金屬含量與變化數據;但具體排放源在哪里,一直未曾公開。 2006年,由前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共同承擔的“全國土壤現狀調查及污染防治項目”正式啟動;但計劃用3年半完成的該項目中途一度擱淺,直至2008年才重啟,至今也未發布任何結果。 2007年5月,中國啟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首次對中國重金屬污染現狀進行詳細調查,涵蓋了水體、大氣和土壤。這為今年《規劃》的出臺,提供了降低排放量的“2007年基準線”。 這個調查維持了2年多,直至2010年2月才最終對外公布。普查結果顯示,當時的重金屬(鎘、鉻、砷、汞、鉛)排放量為90萬噸。但該普查結果并未公布各省區或行業更詳細的數據。 2008~2009年,重金屬污染進入事故頻發期,相繼爆發貴州獨山縣、湖南辰溪縣、廣西河池、云南陽宗海、河南大沙河等5起砷污染事件; 2009年8月,陜西省鳳翔縣3個村莊發生851名兒童血鉛超標事故,成為《規劃》的最大催化劑。 隨后的2009年1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經過近半年的基礎準備,各地同步啟動數據調查,并反復征求意見后,《規劃》逐漸成形。“基本摸清了中國重金屬污染情況,包括汞鎘鉛砷鉻等幾種水體與大氣重金屬污染物”,吳舜澤表示。 更重要的是,重點防控區與重點防控企業也有了一份清單。據吳舜澤介紹,包括鉛蓄電池制造業在內的五大行業和4452家企業成為重點防控對象。 環保部有關人士表示,這五大重點防控行業已經細化。例如皮革及其制品業,僅針對皮革鞣制加工業等;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僅針對涂料、油墨、聚氯乙烯等行業進行總量控制。 “重金屬污染在行業中并不具備廣譜性,不是每個行業或企業都會使用重金屬作為原料或者催化劑”,這位人士解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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