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稀有金屬生產計劃:不得額外增指標
中新網財經頻道從工信部網站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下發了2011年稀有金屬指令性生產計劃的通知。通知指 出,2011年全國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93800噸,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為87000噸,錫精礦為73000噸。通知要求,計劃指標要向 重點企業傾斜,各地不得額外增加指標和超計劃生產。
通知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1年稀有金屬指令性生產計劃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工業行業主管部門:
根據國家對鎢、銻、錫、鉬、稀土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的要求,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研究確定了2011年稀有金屬礦產品和冶煉分離產品指令性生產計劃,現下達給你們。請按照以下要求組織實施好本省(區)相關指令性生產計劃。
一、我部下達的礦產品和冶煉分離產品指令性生產計劃指標為各省(區)稀有金屬生產的上限指標,各地工業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下達的計劃指標于4月10日前分解落實到企業,不得額外增加指標和超計劃生產。
二、指令性生產指標應下達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及相關管理規定要求的企業。其中,礦山企業須具有采礦許可證;冶煉企業不使用已列入禁止 或淘汰目錄的落后生產工藝,達到環境保護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計劃指標要向重點企業傾斜。下達礦產品計劃時,應征求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要會同國 土資源主管部門協調好冶煉分離企業生產所需的礦產品,做好礦山、冶煉分離生產相互銜接工作,把計劃落到企業。
三、明確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管理辦法,建立稀有金屬生產計劃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各級管理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要定期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無計劃、超計劃生產等問題。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對違法、違規生產企業依法予以處罰。
四、建立統計制度,按月統計上報生產計劃執行情況。落實專人負責礦產品、冶煉分離產品計劃執行情況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本地區稀有金屬礦產資源開發和生產情況。按照我部稀有金屬生產統計報表及時上報有關數據和情況。
請各地工業行業主管部門認真做好稀有金屬指令性生產計劃管理工作,及時上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并于4月12日前將計劃分解和落實情況報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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