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集團高爾夫球場疑云
多部委數次發文,高爾夫球場依然“禁而不止”。在這樣的質疑聲中,央企巨頭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冶集團”)也陷入了“高球門”。
中冶集團投資興建的海西國際城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長泰縣,其中包括的高爾夫球場至今仍未停建。
海西國際城是福建省對接央企的重點項目,該高爾夫球場作為重要配套項目。
該球場是否占用部分耕地?是否通過正常途徑獲得了相關部委的審批?這是隱藏在綠草背后的種種疑團。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福建置業總經理史華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該項目是國家體育總局高爾夫球訓練基地,今年年底將建成。
他說,項目已上報至國家發改委,正在走手續。
而福建省發改委方面相關人士則表示,該項目是違規項目,“掛羊頭賣狗肉,貍貓換太子。”
昨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近期重點工作時強調,要抓緊清理整改高爾夫球場,嚴肅查處違法占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維護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戰戰兢兢”
海西國際城坐落在長泰縣馬洋溪生態旅游區中心區域十里村,擬建成集運動、休閑、度假、旅游、商業、居住為一體的生態新城。
本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該項目總投資50億元,占地超過3000畝。
具體的數據有待權威證實,不過2008年年底,長泰縣委辦透露的信息則顯示,中冶集團決定在該縣開發建設海西國際城項目。
當時的官方數據是,規劃用地3200畝,計劃總投資25億元。
耐人尋味的是,2010年年底,長泰縣政府辦公開發布的規劃占地已經“升值”到7500畝。
項目的選址恰好位于閩南“黃金三角”中心的結合帶,距漳州、廈門和泉州三市分別為19公里、39公里和130公里。
從長泰縣城東行7公里,即來到十里村。在距離十里村村部辦公樓約300米處的角泰路邊,是五星級酒店連氏大酒店,連氏大酒店斜對面的山坡上,即為正在建設中的海西國際城。
7月18日下午,本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在一座面積近千平方米的人工水池上方的坡地上,分布著數十棟兩三層的別墅,近百名工人正在建筑工地上忙碌。此時,別墅多已封頂,但尚未進行外裝修。
在別墅群背后百米外的山坡下,一座綠色球場展現在本報記者面前。
當時草場上有4名工人。一部女工駕駛的割草機逡巡忙碌,另一部車則不停地噴灑農藥。
一名負責清理現場廢草的工人告訴本報記者,這里正在建設高爾夫球場,已建設兩年多,不知何時全部建成。他來此工作的一個多月間,草場都在建設之中。
事實上,在2010年年底福建省相關部門公布的旅游項目進展情況中,也明確提到,海西國際城開始鋪設高爾夫球場草皮。
時下,這座高爾夫球場正在成為一個有關方面撓頭的問題。
18日17時許,第一次接到本報記者電話時,史華表示,該項目迄今已投資逾10億元人民幣,其中的高爾夫球場,“是國家體育總局的訓練基地,年底能建成,國家有給牌照。”
另一位知情人士也對本報記者表示,高爾夫球場是國家體育總局的訓練基地,有中國高爾夫協會的文件為證。
但他同時表示,手續不完整,沒有經過國家發改委、國土部、環保部和住建部四關審批程序。
同時,他還擔心,項目中的別墅是獨棟別墅,這也與2004年以來的有關用地規定相悖。
“這個球場,說實在的,我們在搞也是戰戰兢兢。”上述人士說,近期各部委讓各地申報高爾夫球場清理名單,該球場已上報至福建省有關部門,“我們有監管責任。”
性質疑點
上述長泰縣政府辦公開信息顯示,海西國際城項目由中冶集團下屬的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投資開發建設,建設年限6年,規劃建設五星級酒店、體育運動公園、休閑養生、康體醫療和商業配套為一體的生態新城。
這一官方信息透露,至目前(信息發布于2010年12月17日)累計投資3.7億元,完成征地賠青4200畝,完成會所和中冶大道施工、高爾夫球場前九洞土方工程、2-8#球道造型、高爾夫球練習場施工和后九洞球道測量等,開工建設雙拼式住宅19幢、封頂4幢。
海西國際城是一個讓政府頗為重視的項目。
此前公布的福建省“十二五”重點旅游項目中,海西國際城度假區榜上有名。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網站上的一則消息亦令人玩味:
2011年5月12日,在視察海西國際城時,漳州市市委書記陳東強調,要將該高爾夫球場建造成為世界級精品球場。當時,史華陪同視察。
中冶建筑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網站亦有信息顯示,6月9日,該院副院長劉波和王海龍“蒞臨海西國際城項目工地”,視察了B區、C區房建工程和高爾夫球場的建設現場。
項目公司資料顯示,5月9日,項目公司已簽署第一批商品房銷售合同,將B區99套住宅一攬子銷售,合同總價達2.82億元。
但值得關注的是,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近日強調,變相搞高檔房地產、曲解中央有關政策等因素造成高爾夫球場建設7年“禁而不止”。
2004年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2006年12月,高爾夫球場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會同11個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限期完成對已建、在建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政策出臺前一律不得批準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項目。
“高爾夫球場往往配套建設高檔商品房,可借建設高爾夫球場之名,行大規模建設高檔商品房特別是別墅之實,以鄉村俱樂部、城市公園和休閑公園名義建設高爾夫球場,開發房地產。”李建勤舉例道,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的云南騰沖、安徽和縣等地的高爾夫球場案就是類似情況。
是否占耕
合規與否并不是海西國際城這座高爾夫球場的唯一疑點。
十里村溫山自然村村民楊某對本報記者表示,2009年,海西國際城征用了溫山自然村1500畝地,一半以上是農田,其他主要是經濟林地。
據其回憶,當年自己的15畝山坡香蕉林地被項目征用,果樹按4500元/畝/年的標準計,共獲7萬多元賠青款,雜地則按1.3萬元/畝標準征用。
據其表示,當年種植香蕉年純收入可達2000元~3000元/畝,“征地不是自愿”。
他告訴記者,自己也是當年第一個簽署拆遷協議的項目拆遷戶。由于涉及拆遷協議爭議,自己的房屋被強制執行。
他所說的項目即是海西國際城。
據其透露,項目所涉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27800元/畝,遠低于鄰鎮的5萬多/畝。
另一位十里村村民1組的農戶則表示,他的2畝經濟林地,主要種植蘆柑和龍眼,其中龍眼樹賠青款按25元/平方米,而蘆柑僅按10元/平方米,賠青款共1.6萬元。
“收成好的年份,兩年就能賺到賠青款。但政府征用,沒辦法。”他說。
有村民表示,海西國際城項目征用了十里村1、2、3、10、11及12等組土地,面積超3000畝,其中有部分耕地。
當這一說法尚未得到權威部門的證實。
而對于高爾夫球場是否占用耕地,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耕地有,但不多,就150多畝,僅約占10%”。
他表示,正在建設的高爾夫球場設計為18洞球場,目前占地約970多畝。
“如果是耕地面積占50%,那種觸高壓線的事,我們也不會去動。”該知情人士說,當時執行的耕地補償標準為27600元/畝,“我們都執行政府文件規定標準。”
去留兩難
一邊是已在建設中的高爾夫球場,一邊是多部委的清理令,何去何從?19日,長泰縣國土局土地規劃利用股負責人對本報記者透露,海西國際城項目“農田很少,以山地和果樹為主”,是由馬洋溪生態旅游區分四個批次,報給福建省國土廳審批通過農轉用手續,供地類型是旅游商住用地。
就在上周,該局已將該項目上報給福建省國土廳監察局。
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即便知道用地改為高爾夫球場,其實違規的是政府,無法監管。
同日,長泰縣發改局局長劉春明對本報記者透露,當時,海西國際城項目用地是以山地體育公園項目報批,當時的項目審批是依據產業政策,建設內容也合法。“該項目屬于內支項目,縣發改局有審批管理權限。”
劉春明透露,長泰縣國土局曾對該項目發過整改通知書。但他稱,截至目前,該項目僅種植一些景觀樹和部分草皮,是作為整體項目的配套建設和前期工作,并未進入高爾夫球場建設的實際性階段,項目也僅利用一些林地而非耕地,項目地塊沒有生態公益林,而是經濟林,并經福建省林業廳審批。
劉春明也認為,長泰縣為丘陵臺地,雨量充沛,利用丘陵臺地開發高爾夫球場,不會破壞森林植被;從區位優勢上看,當地有不少臺商,客觀上有打高爾夫球的需求,且長泰縣未來發展方向也是文化生態旅游方向。
談及高爾夫球場項目去留問題,劉春明認為,要等國家部委出臺統一規范政策后,根據新的政策精神予以考慮。
“海西國際城高爾夫項目是違規的。”福建省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項目以體育公園名義立項,卻建造高爾夫球場,是“掛羊頭賣狗肉”和“貍貓換太子”。
這位負責人表示,出于招商引資和土地財政的需要,地方政府對發展高爾夫項目有積極性,高爾夫對別墅群和低價的拉動作用明顯。
據悉,目前福建省清理高爾夫項目由福建省發改委牽頭,6月底前項目申報程序原已截止,但通過衛星遙感,該委仍發現有其他在建項目,因此已通知各地政府再次申報。
這位負責人指出,此次清理將重點督查耕地面積占球場50%以上的項目。此前會商中,福建國土部門已提出,占用耕地5畝以上將追究刑責。
但其也表示,福建多丘陵,有很多坡地荒地,在不影響耕地和環境的情況下,希望各部委在出臺新政策時能因地制宜,給部分此類項目一個合法化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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