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0年全國財政支出8.9萬億元
核心提示:8月3日,財政部公布2010年全國財政支出89874.16億元,比2009年增加13574.23億元,增長17.8%。2010年民生支出合計達到59601.82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3。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日訊 財政部今日公布2010年全國公共財政支出基本情況,2010年全國財政支出89874.16億元,比2009年增加13574.23億元,增長17.8%。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5989.73億元,增長4.8%,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7.8%,占比較上年下降了2.2個百分點;地方財政支出(包括地方用本級收入以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安排的財政支出)73884.43億元,增長21.0%,占全國財政支出的82.2%,占比較上年上升了2.2個百分點。
據悉,目前我國公共財政支出科目共分為23類。2010年民生支出合計達到59601.82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3。此外,還有1/3的全國財政支出(30272.34億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國防、外交以及資源勘探電力信息、國債利息、金融監管等支出,這些方面的支出是公共財政必須予以保障的,也是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具體如下:
2010年,各級財政部門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住房、科學技術、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促進了經濟增長、結構調整、地區協調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中央財政決算數據和地方財政決算數據匯總, 2010年全國財政支出89874.16億元,比2009年增加13574.23億元,增長17.8%。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5989.73億元,增長4.8%,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7.8%,占比較上年下降了2.2個百分點;地方財政支出(包括地方用本級收入以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安排的財政支出)73884.43億元,增長21.0%,占全國財政支出的82.2%,占比較上年上升了2.2個百分點。
一、全國公共財政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
目前我國公共財政支出科目共分為23類。按現行科目分類,2010年全國公共財政項目執行支出情況是:
(一)教育支出12550.02億元,比上年增長20.2%,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支付各類公辦學校教師工資、正常運轉經費、建設經費;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對全國1.3億農村中小學生免除學雜費并免費發放教科書;繼續實施城市義務教育免學雜費政策,免除2900多萬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將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提高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啟動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示范校計劃,免除440萬名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繼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政策;支持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啟動新一輪“985工程”建設,推進中央高校減輕債務負擔試點工作,完善地方高校支持體系。
(二)醫療衛生支出4804.18億元,比上年增長20.3%,占全國財政支出的5.3%,主要用于支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制度改革,擴大改革范圍、提高補助標準;支持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支持實施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支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設,支持向城鄉居民免費提供九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支持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覆蓋范圍和啟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支持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130.62億元,比上年增長20.0%,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支持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推進以工代賑,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對返鄉農民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逐步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覆蓋面,全國新農保試點覆蓋面擴大到24%;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補助水平和城鄉低保補助標準,全國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分別達到2311萬人和5228萬人,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調整優撫對象等人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產生活,適當提高因災農戶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社會保障支出除公共財政安排支出外,主要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安排,201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支出13310億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376.88億元,比上年增長31.8%,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6%,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改善城鄉困難群眾居住條件。
(五)農林水事務支出8129.58億元,比上年增長21.0%,占全國財政支出的9.0%,主要用于落實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農作物良種補貼覆蓋地域和品種范圍,增加農機購置補貼范圍;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適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推動優勢特色和安全高效農業發展;推進農業綜合開發,改造中低產田和建設高標準農田,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優勢農業;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成第一輪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三年規劃任務,啟動第二輪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推動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等重點工程以及農村電網改造;落實農業林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擴大補貼覆蓋面。
(六)文化體育支出1542.70億元,比上年增長10.7%,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7%,主要用于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豐富農村文化生活,改善基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件;擴大向社會免費開放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范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繼續加強大遺址、重點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強化新聞媒體傳播能力建設,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產業發展。
(七)交通運輸支出5488.47億元,比上年增長18.1%,占全國財政支出的6.1%,主要用于支持國省干線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新建、改造農村公路;對城市公交等部分公益性行業給予油價補貼;發放用于支持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補貼;推進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用航空運輸以及郵政等項目建設,改善城鄉交通運輸條件。
(八)城鄉社區事務支出5987.38億元,比上年增長21.4%,占全國財政支出的6.7%,主要用于加強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包括城鄉社區道路、橋涵、燃氣、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包括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園林綠化)等,支持改善市場環境,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提高城鄉居民生活質量。
(九)公共安全支出5517.7億元,比上年增長16.3%,占全國財政支出的6.1%,主要用于公檢法司等政法機關人員經費、日常運行公用經費、辦案(業務)經費、業務裝備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推進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不斷提高保障水平;用于武警部隊支出;加強防災減災和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十)科學技術支出3250.18億元,比上年增長18.4%,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6%,主要用于支付科研單位人員工資、運行經費及設備購置費;支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973計劃”、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等基礎研究,加強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應用研究;實施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促進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產學研有機結合。
(十一)環境保護支出2441.98億元,比上年增長26.3%,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7%,主要用于推動節能減排,扶持重點節能項目,促進企業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支持經濟欠發達地區企業淘汰落后產能;實施三河三湖以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重大減排工程,支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擴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實施范圍,推廣高效節能空調、高效照明等節能產品,擴大公共領域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范圍,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金太陽工程,積極推進光伏發電國內規;瘧茫混柟掏烁林、退牧還草成果,推進林業重點工程和草原生態保護。
(十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337.16億元,比上年增長14.4%,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0.4%,主要用于保障機關事業單位正常運轉,支持各機關單位履行職能,保障各機關部門的項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實自主擇業軍轉干部退役金等。同時,壓縮一般性支出,對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原則上實行零增長,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十三)國防支出5333.37億元,比上年增長7.7%,占全國財政支出的5.9%,主要用于支持改善軍隊官兵生活待遇,加強信息化建設,適當增加裝備及配套設施,提高軍隊搶險救災應急能力。
(十四)外交支出269.22億元,比上年增長7.3%,占全國財政支出的0.3%,主要用于支持各項外交事務、對外援助、對外合作與交流,維護國家利益。
(十五)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3485.03億元,比上年增長21%,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9%,主要用于支持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安全生產監管、電力監管,支持制造業和建筑業發展等方面。
(十六)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支出1132.54億元,比上年下降3.6%,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3%,主要用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2008—2010年實現三年中央財政對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投入3000億元的規劃目標,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三年任務兩年基本完成。
(十七)糧油物資儲備管理事務支出1171.96億元,比上年下降9.5%,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3%,主要用于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補貼利息和儲備糧油包干費標準,加強糧油以及重要物資儲備體系建設。
(十八)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637.04億元,比上年下降30.1%,占全國財政支出的0.7%,主要用于支持金融體制改革、實施政策性銀行虧損補貼、農村金融發展以及出口信用保險事業發展,推進金融部門監管和金融調控等。
(十九)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1413.14億元,比上年增長53%,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6%,主要用于實施家電汽車下鄉以及家電、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提供國家儲備棉、糖、肉補貼,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建設,促進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
(二十)國土氣象等事務支出1330.39億元,比上年增長32.7%,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5%,主要用于支持與地質和礦業有關的重大項目建設,加強基礎性調查,支持礦山環境治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二十一)國債付息支出為1844.24億元,比上年增長23.7%,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1%,主要用于支付國債利息。
(二十二)其他支出為2700.39億元,比上年增長17.4%,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主要包括地方對新疆、西藏、四川汶川等地的對口援助資金,對邊境地區和革命老區專項支出,以及青海玉樹、甘肅舟曲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支出,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統借統還項目支出等。在其他支出中,中央本級支出98.32億元,地方支出2602.07億元。
(二十三)預備費支出。按照《預算法》規定,各級政府在年初預算安排時按照本級支出的一定比例安排預備費,用于應對自然災害及其他難以預見的支出,執行中預備費按具體用途在上述二十二類功能支出科目中列支。
匯總以上各項支出,2010年全國財政用于與人民群眾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住房、文化體育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計29256.19億元,比上年增長21.1%,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2.6%。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支出還包括農林水利、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城鄉社區事務、科學技術、商業服務等事務、國土資源氣象事務、糧油物資儲備、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這些支出合計達到30345.63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3.8%。 2010年民生支出合計達到59601.82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3。此外,還有1/3的全國財政支出(30272.34億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國防、外交以及資源勘探電力信息、國債利息、金融監管等支出,這些方面的支出是公共財政必須予以保障的,也是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比如,公共安全支出促進了社會穩定,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營造了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國債利息支出是國債發行的必要條件,對于支持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國債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具有重要意義,這些國債建設項目是與民生發展緊密相關的。
2010年全國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合計24213.4億元,比上年增加4170.8億元,增長20.8%。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8579.7億元,增長18.3%,其中,中央本級支出837.5億元,補助地方支出7742.2億元。加上中央補助支出,地方各級財政2010年共實現“三農”支出23375.9億元,增長20.9%。全國“三農”支出中,支持農業生產支出8571.4億元,比上年增加1479.3億元,增長20.9%;支持農村社會事業發展13221.4億元,增加2448.3億元,增長22.7%;對農民補貼支出1258億元,增加31.8億元,增長2.6%;對農產品流通環節補貼支出1162.7億元,增加211.5億元,增長22.2%。
需要說明的是,民生和“三農”支出不是單獨的預算科目,為更清楚地說明有關情況,將與民生和“三農”相關的支出項目綜合反映出來,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復。
二、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情況
2010年中央繼續加大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有力保障地方各項支出重點,促進了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區域協調發展。2010年,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32341.09億元,比上年增加3777.3億元,增長13.2%。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相當于中央財政收入的76.1%、中央財政支出的66.9%,相當于地方財政支出的43.8%,也就是說,43.8%的地方財政支出是來源于中央財政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從全國財政支出的構成看,中央本級支出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7.8%,比2009年降低2.2個百分點。中央本級支出比重降低,地方本級支出比重提高,體現了財政支出進一步向地方傾斜。
2010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完成27347.72億元,比上年增長15.5%。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分配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地方的困難程度和支出需求,體現了向中西部的傾斜,有力地促進了區域協調發展,推動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2010年,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為13235.66億元,其中東、中、西部的比例分別為11.3%、44.1%、44.6%;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為14112.06億元,其中東、中、西地區所占的比例分別為19.4%、39%、41.6%。如果東部地區人均一般預算收入總額為100,2010年中、西部地區人均一般預算收入僅為36和41。經中央轉移支付后,中、西部地區的人均財政收入達到67和87,差距明顯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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