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稀土交易所籌建:爭取設“中國稀土交易中心”
籌建中的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將面向其他省區市的稀土生產加工企業開放。此外,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還可能吸收外國稀土生產加工企業為會員。 8月10日,新華社援引包鋼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11)總經理張忠的話,披露了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的籌建進展。 今年5月份,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批復了組建“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關事宜。按照方案,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將是以包鋼稀土股份公司、內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為主體注冊的企業法人。 張忠介紹,近期這個公司正與內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等相關企業、部門協作,推進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的資本注冊、會員招集、制定章程、會員管理制度等各項籌備。 新華社稱,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主要開展稀土現貨交易。內蒙古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包頭國家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鋼稀土公司等部門和企業還表示將爭取成立“中國稀土交易中心”,并建議有關部委出面協調大型國有企業參與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的建設和運營。 另據國土資源報10日報道,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10月底前完成稀土礦業權清理審核。通知要求“嚴厲打擊違法勘查開采和超指標開采”,“全面清理稀土探礦權采礦權,提高開采準入門檻;在全國范圍內繼續暫停受理新設稀土探礦權、采礦權申請;原則上禁止現有稀土開采礦山擴大產能”;等等。 通知明確,國土資源部將在已發布首批稀土國家規劃礦區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南方離子型稀土和北方輕稀土資源的勘查、開采,再劃定一批國家規劃礦區。同時,劃定一批礦區作為國家稀土資源儲備礦產地,對列入國家儲備的礦產地,未經國家批準不得開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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