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稱中國稅負全球第二遭質疑 總編逐條回應
《福布斯》2009年曾推出“稅負痛苦指數”榜單,該榜單顯示,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位居全球第二。該份報告是否屬實及合理,究竟要如何看待我國當前的稅負水平,引起廣大網友熱議,并被部分專家質疑。
昨日,《人民日報》刊文稱,《福布斯》的“稅負痛苦指數”科學性較差,并不能反映真實情況。理由是,這一計算方法存在多種缺陷,包括名義稅率不等于實際稅率、最高邊際稅率適用范圍很小等。《人民日報》同時引用了《中國統計年鑒2010》、《關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財政部網站、IMF網站、OECD網站等多方數據,并對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等專家進行了采訪,指出以國際標準“宏觀稅負”衡量,我國稅負并不高。
當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總編輯周健工又對此文逐條回應。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周健工強調,“這個榜單的目的,是為了在全世界各國的稅負之間尋找一個可以比較的尺度,因此對各樣本國家一視同仁地選取了各國政府通行的稅種和最高稅率。”
相關爭議也立刻引發廣泛關注,多位專家表示,財政部日前公布數據顯示,前8個月全國財政收入74286.29億元,同比增長30.9%。由此測算,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國財政收入確實增長過快,減稅勢在必行。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要結構性減稅,他指出,要進行結構性減稅,對于小企業、企業的創新活動還要給予稅收優惠要盡量減稅;但同時也要有結構性增稅,最典型的一個是資源稅;此外,特定稅種也要有增有減。
焦點1
稅負痛苦指數的構成
《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的計算方法是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雇主社會保險、雇員社會保險和增值稅(或銷售稅)的最高法定稅率進行加總,得出的總分為稅收痛苦指數。
有觀點認為,該統計方法在反映稅負高低問題上有幾個重大缺陷:一,指數選取的名義稅率不等于實際稅率,實際稅率往往比名義稅率低。二,最高的邊際稅率只適用很小比例的納稅人,不能反映一國居民的總體稅負狀況。三,簡單相加的假設前提是對每個稅種賦予同等的權重,而這一假設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
《福布斯》認為,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非常復雜,在這種復雜情況下,進行國際比較,總要找一些國際上具備的共性進行比較,并且必須保持一致性原則,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說它不科學。
焦點2
稅收負擔統計口徑
有專家指出,國際上統計宏觀稅負有兩種口徑,一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中國與之相近的指標是“稅收收入+社會保險繳費收入”占GDP比重。另一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類:稅收、強制性社會保障繳款、贈與、其他收入,中國與此相近的指標是大口徑宏觀稅負。兩種計算口徑下,我國稅收負擔都低于美、日、德、法等發達國家。
《福布斯》指出,“稅負痛苦指數”包含了納稅人對納稅負擔的實際感受。
如果政府能夠提供優質的、讓納稅人滿意的公共服務,這當然讓國民歡迎。但實際上,中國實際稅率雖然低于名義稅率,但納稅人能夠感受到的公共服務是欠缺的,質量還有待提高。
焦點3
稅負高低與痛苦程度關系
有專家指出,不應糾纏于稅負高低,更應關注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宏觀稅負關鍵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預算制度的完善和財政支出結構的改善。“當一國財政的民生支出規模較小時,老百姓往往覺得沒有在政府的用稅過程中直接受益,會感到稅負較重。這在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同時,不斷完善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使稅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福布斯》認為,一般稅率越高,納稅人越痛苦,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沒必要爭論。但“財政支出結構需要更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這一點,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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