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磷礦石出口配額為60萬噸
商務部昨日發布公告稱,今年第二批磷礦石出口配額下達量為60萬噸,較第一批配額的90萬噸減少了30萬噸。
第二批出口配額共分給了國內19家企業,其中分得配額最多的前三家企業是甕福國際貿易公司、貴州開磷公司和湖北神農磷業科技股份公司,3家企業獲得配額量分別為20.33萬噸、10.52萬噸和7.54萬噸。
公告稱,相應出口配額主要參照各企業2008-2010年出口數量、出口金額及2007-2009年生產企業的出口供貨業績進行計算。據了解,對于生產企業,磷礦石出口配額的申報條件之一為2007-2009年出口磷礦石2萬噸(西部地區企業至少一年);西部流通企業的申報條件為三年中至少一年出口達到1.5萬噸,其他地區企業則要求年出口量在1萬噸以上。
今年以來國內磷礦石價格持續上漲,百川資訊數據顯示,2009年湖北30%品位磷礦石價格在340-440元/噸;2010年10月前磷礦石的均價都在380元/噸左右,而2011月開始漲至420元/噸。相對于2009年、2010年的平穩價格,2011年磷礦石價格開始大漲,從年初的410元/噸,漲至8月份的530元/噸,漲幅達到29.27%。
分析人士稱,磷礦石價格上漲,一方面由于全球農產品(000061)價格持續高位,對磷肥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磷礦石品位的下降、開采邊際成本不斷提高以及各省對磷礦石的開采管理更加嚴格。磷礦石稀缺度逐漸增強和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將促進磷礦石資源價值長期上漲,這也意味著磷礦石的價格安全邊際逐漸提高,在未來的周期波動中,磷礦石的價格低點將不斷上升。
公開信息顯示,我國對磷礦石資源的控制力度正在加大:中國化學(601117)礦業協會公布的《化工礦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提高了磷礦資源的開采準入門檻;湖北省出臺了限制磷礦石開采的政策。
據了解,磷礦作為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是重要的化工礦產資源,在農業、化工、醫藥、食品等工業部門有著廣泛的應用。其開采和使用已經引起各國的關注。美國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限制磷礦石出口并大量進口。中國也逐步認識到磷礦資源的重要性,國土資源部已經將磷礦列為2010年后不能滿足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20個礦種之一,以配額形式出口。
事實上,盡管中國是全球第一大磷礦生產國,但中國的磷礦儲量豐而不富,平均品位只有17%,主要分布在云貴川湘鄂五省,其中云南、貴州已經初步實現了資源整合,占全國產量35%,而湖北省則擁有全國一半的礦山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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