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央企需不斷提高風險管控能力
國務院國資委昨日下發《關于2012年中央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切實加強對未來風險總體形勢的研判,建立并完善全面風險管理報告制度,不斷提高風險管控能力。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業要緊密圍繞企業發展戰略,結合“做強做優、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目標的要求,加強對未來中長期所面臨風險的全局性、趨勢性研判,準確定位風險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重點,切實為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提供支撐和保障。要及時把握并深入分析國內外形勢的變化,如主權債務危機蔓延、地緣政治更趨復雜、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持續升溫以及國際市場競爭更趨激烈等因素對企業經營發展的影響,提高企業對經營環境變化的敏銳性和對發展趨勢的預判能力,及時調整當期經營策略和應對措施,確保企業抓住機遇,合理控制風險,為企業創造更大價值。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要進一步健全風險評估機制,強化“企業體檢”制度。董事會(經理辦公會議)負責督導本企業進一步完善風險評估常態化機制,企業“三重一大”、高風險業務、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海外投資并購等重要事項應建立專項風險評估制度,在提交決策機構審議的重要事項議案中必須附有充分揭示風險和應對措施的專項風險評估報告,企業風險管理職能部門要堅持對上述重要事項的風險評估進行程序性合規審核。要進一步重視風險量化分析工作,逐步提升重大風險關鍵成因量化分析水平,更好地發揮風險量化工具作為重大決策依據的作用。企業應緊密圍繞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在開展年度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結合經營環境的變化,適時開展風險評估,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企業體檢”制度,不斷提高風險評估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真正做到全面風險管理與日常經營管理的深度融合。
《通知》還提出,各中央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全面風險管理報告制度,通過報告機制及時掌控企業所屬各層級單位風險變化趨勢、重大風險管控進展和成效,確保各類風險信息溝通順暢、共享及時,提高風險管理報告的時效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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