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國家煤炭應急儲備敲定1000萬噸
國家煤炭應急儲備規模將再擴容,平抑市場波動。
第二批煤炭應急儲備項目選址正在論證,儲備規模為1000萬噸,計劃于今年年底建成。按照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規劃,2013年底我國可形成國家煤炭應急儲備2000萬噸。
國家煤炭應急儲備是指中央政府委托煤炭、電力等企業建立,用于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導致煤炭供應中斷或嚴重不足情況,由中央政府統一調用的煤炭儲備。
今年年初,國家下達2011年第一批國家煤炭應急儲備500萬噸。“目前,第一批煤炭應急儲備已經完成,在主要港口和主要集散地形成一定規模儲備。”
但相對每年30億噸以上的煤炭消費量而言,3000萬噸應急儲備規模仍是杯水車薪。在第一批承儲項目中,秦皇島港承儲130萬噸,其中神華50萬噸、中煤50萬噸、同煤30萬噸。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錢平凡認為:“我國尚未建立完整的煤炭儲備體系,國家應急儲備規模仍偏小。應建立國家、區域、地方為一體的煤炭儲備系統。”
國家主導煤炭應急儲備
目前,國家煤炭應急儲備仍以國家主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負責項目、資金、鐵路運力審批,全程參與儲備項目建設。
今年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國家煤炭應急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辦法規定,國家煤炭應急儲備由發改委、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鐵道、能源等部門共同管理。上述部門共同確定承儲企業和儲備點布局,下達收儲計劃和動用指令。
國家發改委負責審批下達新建、改擴建儲備點建設項目中央投資補助;財政部負責審定安排國家煤炭應急儲備的貸款貼息和管理費用補助;交通部、鐵道部負責國家應急儲備煤炭的運輸組織、協調,并對運輸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國家煤炭應急儲備點重點部署在沿海、沿江、沿河港口和華中、西南等地區。例如,第一批煤炭應急儲備承儲單位選定為,神華、中煤、同煤、大唐、華能等10家大型煤、電企業和秦皇島港、黃驊港、舟山港等8個港口企業。
國家煤炭應急儲備負責保障以下區域煤炭供應:煤炭消費主要依靠跨省區調入,運輸距離長、環節多的地區;水電裝機比重高、季節性用煤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煤炭資源賦存條件差,自給能力低的地區。
為鼓勵企業參與煤炭應急儲備,政府將給以承儲企業貼息、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動用價格,參照儲備點所在地當期同品質煤炭市場價格執行。
近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達安徽省2011年國家煤炭應急儲備點改造項目、煤礦地質補充勘探項目、煤炭產業升級改造項目中央投資計劃,合計1.14億元。
有煤炭行業人士提醒,“在第一、二批項目選擇中,電力和煤炭企業積極性較高。但需要警惕企業套取國家補貼和貼息的行為。”
探索國家、區域、地方三級儲備體系
現行的煤炭儲備模式以靜態儲備為主,在執行過程中爭議較大。
“國家仍沿用傳統的糧食儲備模式,由國家投資,通過企業收儲、動用與輪換的方式運作。這種方式看似簡單但難以實施,主要是成本過高。”
有機構測算,以2000萬噸國家煤炭儲備目標計算,國家共需撥付國家專業化公司資本金56億元,提供貸款93.6億元,每年財政貼息5.85億元,支付租賃費480萬元,不具有可持續性。
錢平凡建議,國家應建立基于煤炭供應鏈管理的國家煤炭儲備體系。這一儲備模式的本質是把國家的煤炭儲備鑲嵌在商業性的煤炭供應鏈環節,將商業性煤炭庫存改造成為國家煤炭儲備體系。
“從實際執行效果看,企業更愿意參與到這一動態的儲備基地建設。目前,已有河北開灤集團、大唐電力等企業共同出資在曹妃甸建設國家級數字化儲配煤基地,規模5000萬噸。”錢平凡說。
煤炭應急儲備只是國家煤炭儲備戰略的一個環節,國家需要完善煤炭戰略儲備體系。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關于促進煤炭物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完善煤炭儲備體系,鼓勵大型企業在鐵路、公路、水路條件適合的地方,建立集煤炭倉儲、加工、物流、配送等功能為一體的煤炭儲配基地,形成國家、區域、地方三級煤炭儲備體系。
如,在湖北枝城、漢陽和安徽蕪湖裕溪口3個重點長江港口應該建設3個重要的區域煤炭儲備中心,可以保障華中、華東地區能源安全。
地方煤炭儲備中心主要是保障本地煤炭能源安全,地方煤炭儲備中心具體落戶何地,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情況進行選擇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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