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吸并盤江煤電 盤江集團將直控盤江股份
先主動減資使盤江股份股權確權至債轉股股東;再通過被吸收合并,完善盤江集團直控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盤江煤電步步撤離盤江股份,直到最后完全退出資本舞臺——而其身后,則是4.57億股盤江股份限售股將于2012年4月流通。類似運作思路,至少可以規避股權減持時多層持股結構帶來的重復征稅問題,這在A股也非罕見。
盤江股份11月29日披露權益變動報告,首次披露盤江集團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吸收合并盤江煤電,在該吸收合并計劃完成后,盤江煤電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將變更至盤江集團持有。所以,盤江煤電在未來12個月內可能繼續減少其在盤江股份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但盤江股份的實際控制人仍然是盤江集團。
上述計劃要追溯至9月30日盤江股份一則公告。當日,公司接盤江煤電通知,盤江煤電已通過股東大會決議擬減少注冊資本,并擬將持有的盤江股份部分股權作為減資支付對價,支付給擬參與減資的股東兗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設銀行 。
據查,盤江煤電是根據國家債轉股政策于2002年11月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盤江集團持股比例為53.46%。國開行、信達資產、華融資產以擁有的債權出資,原股權比例分別為31.40%、8.42%和6.72%。2003年7月,國開行將持有的盤江煤電31.40%股權全部轉讓給兗礦集團。2004年3月,信達資產將建設銀行授權管理的7072萬元出資(股權比例2.65%)分立還給建設銀行,信達資產持股比例調整為5.77%。
當日公告中,盤江股份表示,本次減資完成后,兗礦集團等不再持有盤江煤電的股權,盤江煤電將成為盤江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其股權架構更加明晰。
至11月24日,盤江股份又公告,接到控股股東盤江煤電通知,擬減少注冊資本至14.27億元,并將其所持有的1.9億股公司股份以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變更方式變更為兗礦集團等股東持有。
此次變更后,兗礦集團、華融資產、信達資產和建設銀行將分別持有盤江股份11.60%、2.48%、2.13%和0.98%的股權,控股股東盤江煤電的持股比例將由原來的41.39%下降至24.2%。
同時,盤江煤電減資程序完成后,將成為盤江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盤江集團現持有盤江煤電53.46%股權。作為盤江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盤江集團在此之前直接持有公司34.48%股權,并通過盤江煤電間接享有公司22.13%的權益,合計為56.61%。此次減資完成后,盤江集團通過盤江煤電間接享有公司的權益增加至24.2%,合計享有公司權益增加至58.68%,其直接持股比重也將超過盤江煤電,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根據此前資料,盤江煤電所持有的4.57億股盤江股份股票目前為限售股,預計2012年4月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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