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煤集團:千萬噸級大礦未批先建
日前,記者在山西大同采訪時接當地居民舉報稱:大同煤礦集團(下稱同煤集團)在沒有取得任何開礦證照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年設計產能為1000萬噸的礦山——位于大同市左云縣小京莊鄉的同煤集團馬道頭煤礦。知情人士透露,該煤礦自2010年冬季挖出工程煤已開始出售至今,當地有關部門一直未能阻止。為了解真實的情況,本報記者前往大同市左云縣實地進行了調查采訪。
六證全無 開礦并銷售
從左云縣城出發向南行15公里便到達小京莊鄉政府所在地,沿公路繼續向南行約3公里便到了大同煤礦集團馬道頭煤礦。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看到,在公路西側一處彩旗飄揚的大院子有一棟二層樓,從辦公樓門口上方的LED顯示屏上的字幕可以看出,這便是大同煤礦集團馬道頭礦(籌建處)的辦公區。辦公區往東約500米處便是該礦的主井施工區,在2米多高的圍擋上掛滿了各種宣傳資料和圖片。
對馬道頭煤礦是否無證違規開工或銷售的問題,礦黨委辦劉主任對記者說,他們的開礦手續正在辦理中。隨后他以領導們下午開會,有關采訪事宜要經過同煤集團宣傳部為由拒絕接受任何采訪。
據該礦宣傳資料顯示,馬道頭煤礦主工業廣場地處左云縣小京莊鄉,位于該縣城南15公里處,距大同市中心90公里。井田面積198.35平方公里,探明工業儲量39.45億噸,設計可采儲量15.27億噸。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為1000萬噸/年,服務年限94年。
據知情人介紹,截至目前,位于馬力寨村西的主副礦井已成功貫通,位于馬力寨村東、向陽寨村西側的通風井已經延伸超過1500多米。
據向陽寨村村民們反映,同煤集團馬道頭礦未批先建開工建設已近兩年,并已開始銷售工程煤,日產量約為3000——5000噸,銷售單價為230元/噸。村民李某等人對本報記者說:“煤礦通風井早在2010年3月就開始動工,當年冬天就見了煤,今年3月份開始出售工程煤。”
國土局:企業大,政府小
據了解,當地國土主管部門先后四次對該煤礦發出“責令停止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施工的通知書”,但是,該煤礦無視當地國土局的責令停工通知,依然照常施工建設。
左云縣國土資源局主管礦產資源的王副局長對記者表示,“作為屬地管理部門,截止到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相關的開礦批文及手續。” 沒有辦理相關的開礦手續就施工作業,那就是開黑礦。
左云縣國土資源局陸姓總工稱:“我們當初只給負責此井田做勘探的二一七地質隊辦理過臨時勘探用地手續,沒有辦理過其它用地手續,但是,勘探工作結束此手續也就無效了。”
同煤集團在左云縣違法占地屬實,國土局也依法進行了兩次查處,但是,因為同煤集團作為國有大型煤礦企業在大同市乃至山西省的影響很大,要徹底制止其違法占地的行為僅靠國土局也是無能為力的。 “企業大,政府小。我們已經將相關的材料按照程序遞交到縣政府和大同市國土局。”
記者獲得的兩份左云縣國土局執法記錄資料。其中一份顯示,2010年5月10日,左云縣小京莊鄉國土資源管理所向馬道頭煤礦下發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馬道頭煤礦在馬力寨村“從事違法占地行為”。另一份是2010年11月15日,左云縣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給馬道頭煤礦下發的通知書稱:同煤集團馬道頭煤礦未經批準占用馬力寨、向陽寨村耕地294畝、林地198畝,占地時間是2010年3月21日。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決定罰款261.7380萬元。
但是,左云縣國土資源局兩次針對同煤集團違法占地行為兩次查處都僅限于叫停施工和罰款。
同煤集團未回應
據了解,同煤集團馬道頭煤礦籌備處目前僅取得一份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山西省大同礦區馬道頭煤礦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復函》該函第三條特別強調,項目未經批準,不得開工建設。
另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
就同煤集團馬道頭煤礦是否取得合法開礦證照和相關手續的問題,本報記者曾多次聯系同煤集團有關部門,并向集團宣傳部發了采訪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并未收到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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