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國土局四項措施做好稀土資源保護和整治工作
包頭市國土資源局采取四項措施做好稀土資源保護和整治工作:
一是配合開展上游企業整合,協調包頭市政府督促包頭市經信委、公安局關停取締違規選冶稀土企業,嚴厲打擊偷盜尾礦粉、破壞尾礦庫設施的違法行為。
二是協調白云礦區、達茂旗、固陽縣政府深入開展稀土整治工作,落實稀土保護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三是拓展合作領域,全面啟動蒙、魯、川三省區輕稀土礦產開發監管區域聯合行動,推動稀土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四是配合包頭市人大完成了對包頭市稀土資源保護情況的立法調研,為稀土資源保護立法工作開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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