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原能會”:將繼續推動核四工程 加強工程監督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原能會”于20日召開核能四廠(臺灣第四核能發電廠)安全監督委員會會議,在部分異議聲中,“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宣布決議,未來將繼續推動核四工程,但過程中“經濟部”與“原能會”應分別加強工程管理、安全監督等要務。
會議前一日,“臺灣輻射安全促進會”于“立法院”發表民調研究報告,結果顯示受訪民眾仍普遍對核電廠運作認為對健康有較高風險、普遍不愿意居住靠近核電廠設址地區、大多數認為臺灣核電廠需限期停用、希望替代能源能大幅增加、臺灣核能安全不值得信任,且大多數反對核四運轉。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崔愫欣不滿臺電公司所提出的工程解決方案,她認為臺電無法解決工程問題,建議下次開會時,邀請對核四安全有疑慮,并在請辭委員時提出核四之計和核四論的林宗堯,再針對臺電這份報告提出建言。
“原能會”指出,自從林宗堯在7月29日第四屆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5次會議上初次發表“核四論”,對核能四廠目前困境剴切(切中事理)陳詞以來,“原能會”身為臺灣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即依法定職掌督促臺電公司正視委員所提各項問題,謀求對策,積極進行改善,并責成本會駐廠視察員加強視察,初步改善成果業已顯現。
“原能會”說明,10月27日召開的核安監督委員會第6次會議,臺電公司簡報“確保核四安全商轉具體措施”,已針對委員所提的品質保障及試運轉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原能會”強調,作為臺灣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必將本于法律所賦予的權責,持續進行管制監督作業,并秉持“安全第一、質量至上”之首要目標,嚴格執行建廠安全與質量管理,期使未來核能四廠能在符合安全標準之要求下,完工安全運轉。至于非屬本會職掌的工程管理、物料設備采購等監督工作,將由“經濟部”負責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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