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航空碳排稅被裁定合法 多國航企表示不滿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歐洲法院(ECJ)力挺歐盟,裁定征收航空碳排放稅合法,令提出上訴的美國航空公司遭受重大挫折。美國政府表示,對此判決感到沮喪,重申希望國際民航組織( ICAO)處理這項議題。
提出訴訟的美國航空運輸協會表示將在英國高等法院繼續采取行動,在抗議同時遵守歐盟規定。此外新加坡航空公司、澳洲航空公司等紛紛表態,稱此規定不公平存在缺陷。
歐洲聯盟排放權交易制度(ETS)規定1月1日起,所有往返歐盟機場的航空公司必須支付碳排放稅。數家美國航空公司提出訴訟,盼能阻止計劃實施,但今天遭歐洲法院駁回。預估航空公司起初成本極小,但2020年底將增至約90億歐元(118億美元)。
這項裁定為終審裁定,僅針對如何實施規定保留部分彈性。此判決獲得歐盟掌聲,卻引發美國政府憤怒響應。美國政府表示對判決感到沮喪,重申希望國際民航組織( ICAO)處理這項議題。航空碳排放稅是排放權交易制度一環,美國政府先前警告若歐盟不重新考慮這項計劃,將采取“適當動作”。
未參與訴訟的美國運輸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聲稱:“在法律和政策基礎上強烈反對歐盟對其他國家強征碳排放稅”。
提出訴訟的美國航空運輸協會表示將在英國高等法院繼續采取行動,在抗議同時遵守歐盟規定。北美航空公司認為這項裁定有歧視嫌疑,等同征收“后門稅”。
不過歐洲法院裁決歐盟法案有效,“既未違反國際習慣法原則,也未違反開放天空協議(Open Skies Agreement)”。
歐盟對這項裁決表示歡迎,希望美國航空公司能遵守歐盟法律,一如歐盟公司尊重美國規定。
歐盟氣候變遷行動執行委員海德嘉(Connie Hedegaard)說:“許多美國航空公司決定采取法律行動挑戰我方法律,并遵循法律判決。因此現在我們期待他們尊重歐洲法律。”
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發言人容禮迪(Nicholas Ionides)認為歐盟規定不公平:“這可能削弱航空公司競爭力,讓中心地點較靠近歐洲的航空公司擁有不公平的優勢。”
澳洲航空公司(Qantas)指出“東拼西湊的法案”有其缺陷,不過澳航會遵守規定。澳航發言人表示仍在擬定政策,但預料成本將轉嫁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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