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建“稀土版歐佩克” 爭取稀土定價權
中國雖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產和出口國,卻由于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嚴重,使得稀土的資源優勢并沒有變為經濟優勢。最近,中國收到美國、歐盟、日本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提出的有關稀土、鎢、鉬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請求后,立即做出回應:一旦被起訴將會主動應訴。
就稀土有關問題,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主任董小君近日在做客中國經濟網《經濟熱點面對面前》欄目時表示,目前中國占世界稀土儲量比重的36%,中國的稀土產量全球最大,占全球稀土產量的95%以上。而美國最大的稀土礦1998年就封存起來了,世界上的稀土大國并不只是中國。
董小君表示,中國面對“稀土之爭”,應該有自己的應對策略:
第一、可以與其他稀土大國,比如澳大利亞等建立“稀土版歐佩克”,爭取在國際上對稀土的定價權。盡管中國的稀土儲量和產量很大,但是目前并沒有自己的定價權。“稀土版歐佩克”的建立有利于中國保護自己的利益。
第二、可以用稀土的出口配額換發達國家的高端技術。某些發達國家壟斷高端技術,不愿意出口,中國可以拿稀土配額換他們的高端技術。當然,不能指望通過貿易來解決技術問題,技術創新應該依靠本國的力量,只是從目前來看,通過稀土出口配額換技術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途徑。
第三、政府的管理思路要有重大的轉變,從目前的出口端管理向生產端管理進行轉變。WTO相關規定中,一是對出口政策有限制,對生產政策沒有制約;二是國家行為受制約,但企業行為是不受制約的。我們要學習歐佩克的經驗,限制產量,不限制出口。而我國一直都是限制稀土的出口,這實際上是運用一種出口端管理模式。我國現在提出限制稀土的產量是一個很好的轉變,但是在理念和概念上,還沒有明確提出從出口端管理向生產端管理模式的轉變。我們還應該學習全球三大鐵礦石商的經驗,把做強做大本土稀土企業,然后限制產量,這是企業行為,而不是國家行為,WTO不會對企業行為進行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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