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稀土出口配額下發 部分企業仍待審核
2012年商務部已確認發放的配額為22196噸,根據“下達數量約為企業全年應得配額量的80%”的原則,在待審核企業通過和未通過第三批環保核查兩者情況下,2012年全年的稀土出口配額分別為27745噸和32065噸,與2011年30184噸相比減少8%或增加8%,考慮到2012年一季度稀土及其制品出口銳減35%,2012年下發的稀土出口配額顯得相當充分,稀土出口配額價值不再。
輕中重稀土分類管理,凸顯中重稀土價值。2012年出口配額發放出現了一個明顯的變化,將輕稀土和中重稀土明確區分,分類發放,此舉在與突出中重稀土的價值,目前國內中重稀土主要分布在江西和廣東兩個省份。
未來稀土企業生產必將受環保因素約束。截止補充配額發布日,仍有包括北方稀土龍頭在內的四家企業未能通過環保審核,因此未能得到第一批出口配額,從此種安排來看,環保指標已成為稀土生產企業的重要管理指標。由于北方的稀土生產相對集中,且政策已經確定了包鋼稀土為整合主體,而南方的稀土生產顯得非常分散,且有相對多的偷采盜采,較難確定環保責任主體,因此我們預計,雖然稀土污染治理的過程錯綜復雜,但包鋼稀土負責北方的稀土投入及治理,南方稀土治理更多由國家及地方政府牽頭推進可能性更高。
預計本次稀土出口配額下發對相關上市公司包鋼稀土(未評級)、廣晟有色(未評級)影響有限。涉及稀土的主要上市公司中,廣晟有色2012年獲得的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已經超過2011年全年出口配額量,因此在稀土外需降溫情況下,廣晟有色的配額已經相當充分;包鋼稀土及其子公司內蒙古和發稀土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環保審核未過關,仍未獲得出口配額,但由于其另外兩家子公司已經獲得配額,且在配額價值歸零的狀況下,出口渠道相對通暢,因此我們預計對包鋼稀土的影響也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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