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伸向稀土的黑手
被青山綠水環繞的廣東省從化市,蘊藏著豐富的稀土資源,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這些礦產資源的主意。
廣東省從化市江埔街和睦村與黃圍村交界的一山丘處,是從化市某單位新址所在地,征用后一直閑置待建,整塊地用圍墻圈起。一個自稱來自清遠的“宋老板”(在逃),發現這里采挖的黃泥含有稀土后,便與附近村民黎衛文合謀一起開采。由黎衛文負責引進水、電、提供勾機和貨車,“宋老板”負責雇傭人員采挖、冶煉和銷售。2011年8月3日至10月26日間,被“宋老板”雇傭的黃勇強等4人,以工程施工為幌子,日夜開工。由于所采用的冶煉技術原始,所提取的稀土量只能達到正規企業同類稀土提取量的一半,造成了稀土資源的嚴重浪費。10月26日,相關單位人員到工地查看,發現問題后進行了舉報。
接到舉報后,從化市公安機關會同從化市國土資源監察大隊立即對該非法采礦點進行了查封,現場抓獲正在非法開采稀土的犯罪嫌疑人宋志清、蘇啟華等人,繳獲稀土半成品5.335噸。隨后又抓獲黃勇強、劉良華等在逃人員。經勘查,犯罪分子非法開采稀土礦致使植被遭到破壞,破壞土地面積達22畝,造成經濟價值損失達1896.3萬元。
此案引起了從化市檢察院高度重視。該院迅速指派偵查監督科人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及時收集固定證據。2012年1月11日,案件偵查完畢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經辦檢察官黎志藝發現多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述,一個外號叫“肥文”的當地人有參與提供工具及分贓,經核查,“肥文”是當地村民黎衛文,此人尚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遂向偵查機關發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很快,黎衛文投案自首。
因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致使國家礦產資源遭到破壞,經濟損失巨大,該院決定立即啟動公益訴訟聯動機制,向犯罪分子追償。該院民行科經調查后,于2012年3月30日向從化市國土資源和房管局發出《督促起訴意見書》。次日,從化市國土資源和房管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黃勇強等人賠償因非法采礦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主犯“宋老板”在逃,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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